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定西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要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依法履行部门职能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政治方向、战略定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等,充分利用局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等集中学习机会,推动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心、走深、走实,力求学有所思、学有所得、学有所获,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落实领导班子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依法治市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依法治市工作任务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科学谋划工作思路。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了《定西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定西市生态环境局普法责任清单(2021年)》《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保障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前瞻性、连续性和科学性,促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四)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在行政处罚、建设项目审批、重大资金分配、项目申报等重大事项上,严格落实《定西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和集体决策制度,通过党组会、局务会等形式研究决定,决定事项全部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同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北京市齐致(兰州)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进行科学论证和风险评估提供法律咨询,对涉及专业性的问题邀请专家“把脉会诊”,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被纠错案件。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积极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制度。按照政府安排,对标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及规定,按期对本单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清查。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六)落实公平性竞争审查工作。为确保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优化调整了公平性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印发了《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公平性竞争审查工作方案》,提出了公平竞争审查的总体要求、审查内容、工作流程和保障措施,为我局政策制定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了保障。同时,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对2021年以来制定的现行政策措施开展了梳理审查。2021年以来我局牵头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共有两个,分别是《关于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均未发现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条款和内容。另外,对2021年以来制定的涉及环保行业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提请人大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工作。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一)推行“两轻一免”柔性执法。根据《甘肃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工作方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新要求和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设立的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不予处罚情形,制定印发了《定西市生态环境部门免予行政处罚和从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清单》,明确了免予行政处罚情形10项、从轻处罚情形5项、例外情形7项,并将上述事项纳入法制审核范围内。同时,充分利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数据分析和移动执法系统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的干扰。
(二)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定西市人民政府定西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甘肃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2021年7月,积极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了打击污水厂在线监测数据造假专项行动,实行重大案件联合执法、现场督导。
(三)全面推动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持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工作,落实《甘肃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办法》《甘肃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在官方网站设立了执法公示模块,按照信息公开管理的规定,实行全面公示和动态管理与更新;行政执法过程全部在“移动执法系统”内完成,实现执法过程“留痕”管理,配备执法记录仪23台,执法文书“电子化”;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进行法制审核,确保上述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同时,充分利用政府“信用中国”综合信息平台,完成了双公示数据录入工作,实现了执法信息公开透明。二是为切实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组织全系统对标对表《甘肃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定西市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开展2020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案卷评查“回头看”,以及2021年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充分发挥了牵头组织、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跟踪问效等作用,认真落实了“条块结合”执法规范机制。同时,会同市司法局、自然资源局、科技局和发改委组成第一评查小组,对市住建局、林草局、工信局和民政局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交叉评查,有效促进各市直单位的交流学习、共同进步。
(四)强化法治教育学习。为充分利用集中学习机会,做好机关全体干部普法教育,让会前学法成为干部职工会前的必修课,确保环境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我局年初制定了2021年学法计划。截至目前,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职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甘肃省污染源监测与执法联动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办法,实现普法学法由“动态督学”向“常态学法”转变。同时,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法治专题讲座和全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培训考试,有效提高了相关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并充分运用甘肃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学习强国APP、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系统,满足行政执法人员利用零散时间进行自学的需要,并在执法人员中深入开展“以案说法”培训和“释难解惑”在线交流,进一步增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筑牢廉政风险防控点,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依法行政。截止目前,通过局党组会前学法8次、局务会会前学法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6次、局长办公会议学法1次,法治专题讲座2次。
(五)积极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按照执法大练兵“五个一”活动要求,9月14日-15日,举办了全市大练兵执法比武竞赛,深入学习生态环境保护各类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政策文件,先后对国家、省厅公布的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执法正面清单典型案例和全省优秀案卷进行了系统学习。紧紧围绕环境执法程序规范和现场技巧开展了生态环境执法岗位培训,主要解读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污水处理厂现场执法检查要点、环境行政违法案件查处及案卷制作等内容,高位推进执法大练兵工作,有效促进各县区相互交流、相互借鉴,加强沟通、弥补不足。同时,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2021年度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比武竞赛活动,并获得团体一等奖和两名参赛队员个人一等奖的好成绩。
(六)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改革试点工作,深入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承诺制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豁免一批。制定印发《定西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项目名录(2021年)》,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业,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福利院、养老院、批发零售市场等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不涉及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区的河道堤岸整治、绿化、景观工程的水利业等25大类行业的建设项目豁免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手续,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和项目开展。二是告知承诺一批。下发《定西市生态环境局转发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林业、食品制造业、水利等20类行业,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企业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签署告知承诺书后,生态环境部门不再组织进行技术评估,可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切实推动生态环境部门职能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转变。三是优化服务一批。结合工作实际,做好项目环评指导服务,采取“最多跑一次”、开通审批绿色通道、网络视频评审等方式不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提高环评审批效率。
(七)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参与了全市民法典暨服务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律法规宣传教育、“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宣传、第32个国际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利用“6?5”世界环境保护日在通渭县举行了主题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6?5”环境日宣传活动。对重点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并结合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进行普法宣传。通过一系列普法活动的开展,牢固树立和践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升了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意识,牢固树立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定了人们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三、强化监督机制,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一)加强内部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在门户网站和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对相关政策、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事项、项目审批情况、权力清单和重大决策等信息进行全方位公开,接受公众参与监督。今年来,在政务新媒体发布更新内容达6000余条,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20次,及时妥善处置网络舆情信息7件,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了关键作用。
(二)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制定印发了《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方案的通知》,紧盯危险化学品、尾矿库、重金属、水源地等环境风险重点防范对象,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强化企业生产全流程管控,推行以企业为主体的环境隐患自查、自报、自验、自改的闭环管理机制。同时高度重视日常信访办理工作,制定印发了《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信访办理工作的通知》,畅通投诉举报和社会监督渠道,将群众信访投诉作为精准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重要渠道,按照“立转、立查、立办”总体要求,持续加强日常监管中各类生态环境信访问题的核查整改,实行限期办结制和公开公示制,及时通过电视台、网络、报纸等媒体公开办理结果并答复信访人,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突出问题和合理诉求。截止12月15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案件347件,其中来访7人7件、来信31件(含省厅转办4件,部门转办3件)、网络104件、来电(含12369热线)132件(含省厅转办2件)、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73件。办结342件,正在办理5件,办结率98.6%。
(三)加强常态化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执法检查制度,建立了“两库一清单一计划”(即执法对象数据库、执法人员数据库、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任务计划),按季度组织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截止目前,共随机抽查排污单位688家次,检查发现并要求整改的环境问题136个,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5份,对存在的问题持续跟进,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落实。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等15部门印发的双随机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会同住建、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建筑施工场地、涉ODS以及机动车销售企业的部门间联合执法检查,共联合检查企业183家次,并对检查计划和结果进行公开,实现部门间的联动执法和信息共享。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落实到“双随机”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中,采取现场执法与污染源在线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方式相结合,严肃查处与帮扶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推动企业守法和行政执法并重,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分类管理,提升执法效能。
四、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计划
尽管市生态环境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执法设备还跟不上新形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要求;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信息公开数量多、任务重、不够精细、主动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升、部分主动公开信息更新公开不够及时全面等问题。
下一步,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要求和期盼,严格依照法定职责和权限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积极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加强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学习型、法治型和服务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关,推动依法治市工作更进一步。
定西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20日
标签: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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