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万吨ECT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烘干炉排湿空气余热回收装置竞争性谈判采购(第二次)

年产15万吨ECT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烘干炉排湿空气余热回收装置竞争性谈判采购(第二次)

年产15万吨ECT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烘干炉排湿空气余热回收装置竞争性谈判采购(第二次)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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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条件

本项目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ECT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烘干炉排湿空气余热回收装置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现对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ECT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烘干炉排湿空气余热回收装置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有兴趣的潜在单位参与报价谈判。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ECT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烘干炉排湿空气余热回收装置竞争性谈判采购

2.2采购范围:详见技术要求。

2.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2.4交货地点: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场地(重庆市)。

2.5 该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人民币25万元,所有单位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该最高限价的范围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款、指导安装费、包装费、上车费、运费、卸货费、运输保险费材料到厂后卸货至买方指定地点)

2.6付款方式:现金电汇。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总货款的30%作定金,卖方同时出具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部件)运到买方现场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支付总货款的30%;设备(部件)安装调试完毕,并经72小时连续试运行合格后支付总货款的35%;总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考核12个月后支付。

3. 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参与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合法工商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与采购设备(部件)的生产、销售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期限内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取得唯一授权。

4. 竞争性谈判规则

4.1报价文件要求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报价人应根据自身实力和对采购文件技术参数的理解,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报价,报价要求体现单价、数量及总价,含分项报价明细。

4.3报价货币为人民币(RMB),应包含设备(部件)款、税金、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等一切费用。

4.4报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函、营业执照、业绩表、法人委托书。

5.竞争性谈判办法

参与单位应仔细阅读设备参数,进行详细设计和选型,在满足所有要求的前提下,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报价,含税价格最低者作为第一候选单位。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2 1 13 日至 2022 1 19 日,每日9:00时11点30份,下午1点30至17:00时报名,递交报价文件(节假日除外)。

7. 报价文件的递交

7.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 1 20 日上午 10 00 分;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大渡口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办公楼一楼103室)。

7.2 竞争性谈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3日内(节假日除外)。

7.3 竞争性谈判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渡口本部。

7.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报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cpicfiber.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B区

联 系 人:李老师(采购) 189*****826

李老师(技术) 159*****152

标签: 余热回收装置 智能制造 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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