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阳朔县城区龙岳路垃圾转运站负压抽风及智能除臭设备和垃圾压缩设备采购(GLZC2021-G1-210049-GXXK(重3))质疑答复函
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阳朔县城区龙岳路垃圾转运站负压抽风及智能除臭设备和垃圾压缩设备采购(GLZC2021-G1-210049-GXXK(重3))质疑答复函
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深圳市谷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富桥工业二区10栋2层 邮编:515800
法定代表人:卢远
授权代表:王江银 联系电话:132*****513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富桥工业二区B10栋2层 邮编:518100
贵公司递交的关于阳朔县城区龙岳路垃圾转运站负压抽风及智能除臭设备和垃圾压缩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1-G1-210049-GXXK(重3))项目质疑函,我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我们组织专家进行了认真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该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显示:我公司作为投标人存在未实质响应情况:7-6植物除臭药剂没有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CMA检测报告复印件(中标结果公告详见附件1,网址:http://www.ccgp-guangxi.gov.cn/ZcyAnnouncement/ZcyAnnouncement2/ZcyAnnouncement4005/m+eB7MsN3dlqrrQUN+RIOA==.html)。我公司认为该评标结果与事实不符,使我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我公司已在投标文件中对该招标要求进行了实质响应,已在提交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第53-56页提供了7-6植物除臭药剂所投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CMA检测报告复印件。
质疑答复:我公司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核查了贵公司投标文件,贵公司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第53-56页提供的植物除臭药剂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CMA检测报告复印件与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投标报价表所注明的品牌不一致;且经查,贵公司的投标文件存在前后两份“投标报价表”中投标产品“除臭药剂”的生产厂家、品牌和报价不一致,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8条第(6)点:“投标人未就‘货物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投标无效。因此贵公司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特此复函。
采购人:阳朔县县城环境卫生管理站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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