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总联调及全自动运行功能验证服务总联调及全自动运行功能验证服务[E3300000007000277039001]招标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总联调及全自动运行功能验证服务总联调及全自动运行功能验证服务[E3300000007000277039001]招标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名称)经省发改委浙发改设计[2019]99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起点为越西路站, 项目联 系人:李工 手机:136832 33285 咨询电话:***-******** 微信:Li136*****285 邮箱:********49@qq.com;终点为越兴路站, 线路长10.80公里,均采用地下线敷设,设车站9座(其中镜湖站由1号线同期实施),设1座主变电所(越兴路主变电所),2号线一期工程总投资额为101.31亿元,建设地址位于绍兴市,计划于2023年建成。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总联调及全自动运行功能验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总联调服务及全自动运行功能验证服务。总联调服务主要包括:负责提供调试大纲、联调管理办法、调试方案、调试计划、系统功能核验、系统联动测试及全自动运行功能测试等服务工作。全自动运行功能验证服务主要包括:建设服务(前期阶段、核心设备系统实施阶段)及运营服务(工程准备阶段、运营筹备阶段、初期运营阶段)等服务工作。具体内容以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为准,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2940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成员之一,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它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单独盖章;;
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可提供)须至少具有以下两类业绩之一: ①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开通初期运营为准),投标人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已开通运营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系统联调(或综合联调或联合调试或联调联试)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制件和已开通运营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业主证明文件,时间以开通初期运营为准,且其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②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全自动运行功能验证(或全自动运行系统建设运营咨询或全自动运行运营咨询)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制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其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注:系统联调指在城市轨道交通单专业系统调试基础上,两个及以上的多专业系统联合联试工作(详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管理规范》GB 50722-2011)。全自动运行系统指运行在有人值守的全自动运行或无人值守的全自动运行下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详见《城市轨道交通 全自动运行系统规范》T/CAMET 04017.1-2019)。。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资格;
2、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开通初期运营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已开通运营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系统联调(或综合联调或联合调试或联调联试)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制件和已开通运营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业主证明文件,时间以开通初期运营为准,且其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或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全自动运行功能验证(或全自动运行系统建设运营咨询或全自动运行运营咨询)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制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其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注:系统联调指在城市轨道交通单专业系统调试基础上,两个及以上的多专业系统联合联试工作(详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管理规范》GB 50722-2011)。全自动运行系统指运行在有人值守的全自动运行或无人值守的全自动运行下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详见《城市轨道交通 全自动运行系统规范》T/CAMET 04017.1-2019)。3、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疫情防控期间对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如下约定:(1)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省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kb.zmctc.com);(2)本项目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相关证明、证书原件等,不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3)抽取相关系数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抽取;(4)投标人按照《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附件“电脑终端配置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软硬件设施。招标文件中关于开标方式的其它描述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内容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01月12日至2022年01月18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省公共资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01月19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2年02月11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2月17日 15: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3、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
招标人地址: | 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 |
联? 系? 人: | 李杨、潘工(招标代理)、项工(业主) |
联系电话: | |
招标人: | 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日? 期: | 2022年1月10日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12日 |
招标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