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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山镇机关及便民中心保安服务类采购项目

盖山镇机关及便民中心保安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泽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4]FJRY[GK]*******的盖山镇机关及便民中心保安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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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 C0810 安全服务 安全服务仓山区盖山镇,具体详见文件仪表端庄,精神饱满、态度和蔼、热情亲切、礼节周到、语言文明、自然大方、热爱本职工作。其它详见文件2(年)我司将严格贯彻执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严格履行招标文件要求,不断提高我司保安服务水平和质量,实现与采购单位携手共创平安和谐、双赢的战略合作目标。合同期满后,若有产生相关遗留问题,我司将积极配合甲方解决,履行合同框架内的相关责任。*******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壹万陆仟贰佰玖拾陆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路2号;

4.3交付条件: 按合同执行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保安员人数及工作安排 5.1.1根据盖山镇人民政府日常的工作任务需求,本次项目共计采购保安人员21人,其中:门卫保安人员15人:队长(需具备驾驶员证)1人;镇政府门卫分两班制,白晚班各5人,小计10人;大厅门卫分两班制,白晚班各2人,小计4人。主要遵守日常门卫职责规定,对进出人员、车辆做好登记,盘查等工作,对突发、特殊事件及时上报等。六楼值班及便民中心保安人员6人:值班人员12小时(8:00至18:30)主要遵守巡查职责规定,对上访人员及时劝离、突发、特殊事件及时上报等。 5.1.2要求保安员的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8CM以上,文化水平均为初中以上。 5.1.3乙方须承诺每位上岗保安必须持有有效的保安员证。 5.1.4派遣的保安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注: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承诺函,格式自拟。 5.1.5派遣的保安人员须通过采购人的体能测试。 5.1.6派遣的保安人员中必须配备10名或以上的退伍军人,须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退伍证复印件。 5.1.7保安人员需遵守和执行保安行业制度,热爱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在紧急关头能够挺身而出。 5.2设备配备要求 5.2.1保安人员基础配备:投标人应为保安人员配备头盔、靴子、盾牌、钢叉、长警棍、反光背心、防背心等装备。 5.2.2车辆配置:2部7人座的面包车,都需配备GPS定位系统、行车记录仪等。注:须提供车辆产权证,行驶证,购车发票,交强险证明材料。 5.2.3工作组配备:21名保安人员按采购人要求执行任务,乙方须为每组配备无线远程对讲机、执法记录仪。 5.3岗位职责 5.3.1劝阻无关人员来院从事有碍委托方的工作,切实做到招标方院内不出现小摊小贩、乞讨和招标方没有准许的收废品、拾垃圾、擦皮鞋人员、无非法商业宣传、医托、药托等现象。 5.3.2指挥进入院内的各种车辆,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并停放在指定的位置,确保救护、消防通道畅通。 5.3.3治安、消防巡逻要不留死角,实行24小时巡视制度,重点加强凌晨、午休、晚餐等案发高峰期间的巡逻,严格防范。 5.3.4发现各类治安、消防等可疑情况和突发事件,严格按照规定处理,立即报告保安队长、值班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备启动各种应急预案。 5.3.5目视查验各办公室的门、窗、厨房等,如发现有损坏、撬动、烟雾火警等异常情况,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上报镇值班室。 5.3.6镇政府遇有紧急情况需要临时快速召集增派保安人员协助时,乙方应积极配合,本院的保安力量在接到通知后应十分钟内到达镇政府指定现场;合同服务人数外增派的保安人员,10人以下的20分钟内到达镇政府指 定现场;同时乙方必须保证有10及以上名合同规定人数外的可增派保安人员。未按本条规定履行的,第一次扣发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总额,两次以上的判定乙方违约,镇政府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发一个月的保安服务费总额。整个事件发生的处理,严格按招标方的部署进行,不得在不了解纠纷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向外发布有损招标方的言论,不得单独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保安保卫人员更不得私下谈论自己的看法。 5.3.7乙方的保安人员负责镇政府的安保工作,如因保安人员管理不善或失职造成的盗窃损失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辆,由乙方负责协商处理。 5.3.8乙方的保安队长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除对讲机外的其他通信联络方式,合同签定后报镇政府备案。 5.3.********1具体任务以政府安排为准,乙方以不触犯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配合招标人。 5.4服务要求及责任 5.4.1纪律要求: (1)作风严谨、专业,着装规范、姿态端正,无抽烟、聊天、玩耍等行为。 (2)上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面对面交接班、不脱岗或离岗,上班期间不打瞌睡。 (3)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做到服装整洁。不得在服务场所闲聊、干私事、玩耍(包括看电视、玩电脑等)、酗酒吸烟。 5.4.2服务要求: 仪表端庄,精神饱满、态度和蔼、热情亲切、礼节周到、语言文明、自然大方、热爱本职工作。 5.5保安员违纪处罚条例 5.5.1甲方对乙方保安人员不满意或认为不能胜任本职岗位的,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有关人员,乙方应在三天内予以更换。 5.5.2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严禁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公安部门确认的正当防卫除外)、敲诈勒索等行为,如发生,除承担相应的法律、治安责任及赔偿费用外,另给予经济处罚。 5.5.3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有发现收受贿赂等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理。如发生三次终止本合同。 5.5.4在正常工作中,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 5.5.5服务期间保安人员食宿、交通及车辆维修、油费等一切车辆费用由乙方负责。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每月由甲方对乙方工作进行验收,进行考核评分。。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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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按财务相关规定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合同总金额的5%。

9、合同有效期

2021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4日。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处理双倍罚款,如还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合同期内若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乙方负全责。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乙方负全责。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保留更换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详见第五条款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人民政府乙方: 福建泽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盖山路2号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台屿路95号3号厂房205室
单位负责人: 潘鹏钊单位负责人: 杜新龙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183*****07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
账号: 账号: ****************68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01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便民中心 服务类 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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