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统计局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方案》的通知

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统计局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方案》的通知

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统计局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统办字〔2022〕3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贵州省统计局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方案》已经2021年12月29日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统计局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统计局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推进全省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省级地区碳排放核算试算研究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遵循国家制度。严格按照现行国家统一统计管理体制、统计分类标准和统计报表制度,结合贵州实际开展监测;及时对接国家统计局碳排放统计核算有关统计指标与核算体系,不断改进监测方案,全面客观反映全省碳排放情况。

(二)坚持实事求是。坚守统计职业道德底线,严守数据质量“生命线”。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可追溯。

(三)强化部门协同。主动协调各部门,推进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协同;建立会商机制,及时提出规范、专业且可操作建议。

二、工作任务

(一)探索研究试算(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

参考联合国《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的《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指南试行》,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省级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案研究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省级地区碳排放核算试算研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贵州实际,试算全省2015-2020年碳排放数据,为全国试算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并在此基础上探索研究建立贵州省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进一步明确核算边界、核算方法、数据来源。

(二)开展统计核算试点(2022年4月至12月)

根据各市州能源统计、碳排放统计核算有关统计工作的基层基础建设情况,选取1-2个市州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试点。

(三)实施统计核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工作部署开展)

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碳排放统计核算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各领域碳排放统计调查工作和专项调查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关于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方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贵州省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案,扎实开展全省及市州碳排放统计监测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贵州省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专班,专班由局领导牵头,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按照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负责统筹开展全省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

(二)坚持依法统计。对全省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数据,要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检查验收,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确保碳排放统计核算数据全面、真实、可靠。

(三)狠抓工作落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专班以及相关处室,要明确分工职责,将碳排放统计核算任务分解落实到岗到人,确保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稳步推进。

附件:贵州省统计局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专班

附件

贵州省统计局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专班

为扎实推进贵州省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根据2021年12月29日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精神,决定成立贵州省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专班。具体如下:

一、工作专班

班 ???长:王文忠、肖云慧

副 班 长:彭 ?龙

成 ???员:设管处、综合处、核算处、工业处、能源处主要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能源处,能源处处长兼任并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工作专班。安排部署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督促检查碳排放统计核算各项工作,强化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专班办公室。负责碳排放统计核算日常工作,推动落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各阶段、各环节的具体任务。

(三)专班成员处室。按照专班工作要求,积极配合专班办公室做好工作,确保碳排放统计核算有序推进。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碳排放 统计局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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