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具等招标公告
餐具等招标公告
餐具等SZHX2014-Y-X-002 [2014-6-25 17:36:41至2014-7-2 10:00:00] | |||||||||||||||||||||||||||||||||||||||||||||||||||||||||||||||||||||||||||||||||||||||||||||||||||||||||||||||||||||||||||||||||||||||||||||||||||||||||||||||||||||||||||||||||||||||||||||||||||||||||||||||||||||||||||||||||||||||||||||||||||||||||||||||||||||||||||||||||||||||||||||||||||||||||||||||||||||||||||||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 采购类别:其他 受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学校的委托,我公司对其采购的餐具等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概况 1、询价采购编号:SZHX2014-Y-X-002 2、本项目采购预算:100000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三、采购内容 1、标的物清单:
注: (1)出样 出样清单:序号1餐盘1个,序号26弯勺1个,序号30斗笠碗1个,序号31月光浅式盆1个,序号32月光平盆1个,并且贴上响应单位标签。 出样地点: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科技广场1号楼602室) 各响应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样品送至出样地点,未提供样品、样品不全或样品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不予成交。 (2)成交后,标的物材质不得改变。在成交单价不变的前提下,各标的物的款式由采购单位确定,成交单位所有产品交货完毕,采购单位及采购单位指定部门有权对成交单位的产品进行随机抽检,如果检测合格,相关检测费用及专家费用等由采购单位承担,如果检测不合格,相关检测费用及专家费用等由成交单位承担。 四、询价响应文件提交信息及评审信息 (一)、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1、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7月2日上午10点前,过时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提交地点: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科技广场1号楼602室。 (二)、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14年7月2日13:30分。 2、评审地点: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科技广场1号楼602室。 五、采购内容的质量、技术和服务等要求: 1.采购产品技术要求:所有报价产品的生产、制造、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产品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质量保证:应保证产品为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品。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正确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交货及验收: 3.1成交单位应严格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商品,均应是原装商品,保证产品为全新、未使用的原装正品;除有特殊要求的外,其余均为标准配置;产品上均有合格证; 3.2产品验收地点即为到货地点。验收时,供需双方派员一起当场开箱验货,如发现产品短缺、质次、损坏和规格不符等问题,应作详细记录,由成交单位立即无条件为采购方调换或补齐,同时由成交单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3验收标准:成交单位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须满足询价采购通知中所列全部规格、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等和成交单位承诺的其它指标; 3.4采购产品的验收时间:货到调试完成后7日历天内。 4.售后服务: 免费质保期:按国家、厂商、行业标准孰优执行,不得低于一年,以及产品生产厂家承诺提供高于此标准或其它额外另行附加的售后服务内容,质保期由产品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成交单位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产品出现问题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以内维修人员必须到场完成甲方提出的维修要求。如需更换或送修,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其余按照国家标准执行。询价响应单位必须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注明所响应产品的免费质保期,否则为无效询价响应文件。 5.采购合同的签订: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及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视为完全自愿放弃关于本次采购的成交供应商资格,并承担所有因此而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6.非协议供货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认定,依据有关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只允许一个供应商参加。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六、响应报价要求: 1、报价响应包括报价产品的提供、运输、装卸、检测费、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如供应商响应成交,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支付成交金额6‰的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3、响应时可以对全部标段报价(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也可以对某一标段进行报价,但所响应标段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应全部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或出现选择性报价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七、采购货物的付款方式: 待全部产品按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调试结束,经采购单位经验收合格后凭甲方签章的验收单和销售发票由甲方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支付合同价的95%,余5%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需提供以下资料: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由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八、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响应文件的组成: (1)须有经年检合格的、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授权);(原件) (3)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ISO质量体系认证和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 (4)询价响应产品的销售代理资质或授权等复印件(若为代理商); (5)询价响应产品的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及所有产品彩图; (6)询价响应产品序号2汤碗、序号4面碗有效期内合格的国家检验部门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8)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交货期承诺等); (9)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一); (10)《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11)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证明文件等。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并须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注:不按响应文件制作要求或过时送达响应文件的为无效询价响应文件。 3、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九、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交纳与退回 1、本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元整。 2、保证金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以响应供应商的名义在2014年7月2日10点前交纳并到达以下账户;或者以汇票、本票的形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3、保证金缴纳信息下: 帐户名: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注:各响应单位请在递交询价响应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响应供应商全称,所响应询件文件的编号及“询价响应保证金”字样。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5、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无息),在采购合同签订并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无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如未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退款信息或者已备案的采购合同等)。 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6)成交供应商在询价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一、评定成交的标准: 1、采购人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评审小组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二、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扣分。 十三、其他说明事项: 十四、本次采购活动联系事项: 1、采购人 采购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学校 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启月街8号 联系人:施主任 联系电话:180*****961 2、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科技广场1号楼602室 联系人:叶韵/于文婷 电话:****-********/139*****014/152*****871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响应单位(盖章):询价编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传真号码: 公司E-mail: 日期:年月日
承诺书 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学校: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我们认为采购文件中不存在以不合理的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对潜在谈判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存在指定特定的供应商、不存在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响应供应商的其他内容,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2、我们愿意提供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们愿承担一切责任。 3、我公司承诺:如果我公司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至招标代理公司领取合同,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到相关监管部门备案。否则视为我公司完全自愿放弃关于本次采购的成交供应商资格,并承担所有因此而对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 4、我公司承诺:保证在将全部采购产品提供给采购人,调试结束并能正常使用。 5、我公司承诺供货的产品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与我公司响应文件所响应的产品完全一致,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服务的要求,无偏离。 如本公司不能按上述承诺履行,愿意放弃本次成交权益,所有损失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与采购单位无关,并愿意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承诺! 询价响应单位(盖公章): 日期: (全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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