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同福化工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铬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填埋场封场项目招标公告

酒泉同福化工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铬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填埋场封场项目招标公告

酒泉同福化工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铬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

一期工程填埋场封场项目

竞价采购公告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招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8〕22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2018〕168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拟对“酒泉同福化工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铬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填埋场封场项目”以竞价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邀请永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医工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城建(福建)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文件编号:JQYGCG-YMSTHJ〔2022〕01号

二、采购内容:酒泉同福化工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铬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填埋场封场项目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一期工程建设内容

服务内容

提交技术成果

1

酒泉同福化工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铬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填埋场封场项目

酒泉同福化工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铬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一期工程主要修复:污染土壤总量5.5万m3(其中污染土开挖2.1万m3,建筑物拆除3.4万m3)及库容7万m3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一期修复工程新建污染土开挖运输、建筑物拆除破碎预处理车间(含筛分洗涤功能)、污水处理间(含污泥脱水设施)、污染土还原固化车间、洗车台、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总图及相关运行电力、用水、配套设备、药剂等辅助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实施方案及设计图纸)

本项目主要完成的服务内容:

1.一期工程填埋场封场施工图设计;

2.一期工程填埋场封场项目招标预算控制价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

3.一期工程填埋场封场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工作。

1.提交资料:提交切实可行的填埋场封场技术实施措施、设计图纸、工程实施招标预算书及工程量清单等技术成果资料,并完成工程实施的施工图审查、修定等工作。

2.提交份数: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协商确定。

三、采购预算金额:¥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四、竞价办法:最低价评标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或或五证合一证件,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相关采购内容(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系统);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有委托人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系统);

3.提供合法有效的环境卫生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系统);

4.竞价结束,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符合竞价要求的竞价响应性文件一套(一正两副,并装订成册)。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时间及竞价时间: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1月14日9时00分;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月16日18时00分。

3.竞价开始时间:2022年1月17日8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2年1月17日17时00分。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

联系人: 裴永锋 联系电话:****-*******

地 址:玉门市新市区广场路4号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

2022年1月14日


标签: 污染场地修复 填埋场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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