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第一批维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第一批维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宁河区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第一批维修设计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街道天安智慧港9号楼2楼或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B-2022-D-00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宁河区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第一批维修设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保障宁河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常的机关运行,天津市宁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启动宁河区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第一批维修设计服务项目,涉及区生态环境局办公楼、区委区政府综合办公楼、区市场监管局下属芦台街和桥北街监管所、区审计局办公楼、区网信办、统计局综合办公楼、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办公楼。具体内容:办公用楼屋顶防水、楼内墙体修复、办公楼外墙面装饰板拆除、修复、室内顶棚修复、外墙线路修整、外墙局部修整粉刷的设计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后20天之内完成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a、提供2020年度或者2021年度审计报告;b、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二选一即可、加盖公章复印件);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截止至磋商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14日至2022年01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街道天安智慧港9号楼2楼或网上获取
方式:现场或网上获取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街道天安智慧港9号楼2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街道天安智慧港9号楼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宁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芦汉路20号增1号
联系方式:王健弘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街道天安智慧港9号楼2楼
联系方式:刘工 186*****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186*****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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