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一封信

致各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一封信

致各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学习贯彻

新《安全生产法》的一封信

全市各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们:

你们好!

新《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改安全生产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本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更加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罚款金额更高;处罚方式更严,如发现即罚,按日计罚与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等。这些制度都用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被处罚,因此,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请各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务必学习遵守!我们呼吁全市各矿山生产经营单位立即行动起来,学法遵法守法,履职尽责,防范风险,消除隐患,遏制事故发生,坚决做到: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将统筹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法令行则国治,全民守法是法治中国的基础。每个企业、每个从业人员都要树立法治信仰,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希望你们抓住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的有利契机,积极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全员的学法培训,充分利用宣传栏、LED屏幕和在厂房、车间、楼道等场所悬挂张贴标语等形式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真正让法治要求深植于脑,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落实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全体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营造安全发展环境,真正实现安全发展。

感谢你们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付出的努力。祝愿所有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发展,所有员工平安幸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生产 学习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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