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机场气象雷达工程C波段多普勒气象雷达招标招标公告

长乐机场气象雷达工程C波段多普勒气象雷达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8-1440CA1054DK/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福州长乐机场气象雷达工程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以民航函【2009】1541号《关于新建福州长乐机场气象雷达工程立项(代可研)的批复》和民航华东函【2013】359号《关于新建福州长乐机场气象雷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现委托民航福建空管分局建设,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福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州长乐机场C波段多普勒气象雷达工程气象雷达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建福州长乐机场气象雷达工程C波段多普勒气象雷达招标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0748-1440CA1054DK/01
2.3招标范围:
(1)C波段多普勒气象雷达一套。
2.4交货地点:所有设备交货到福建空管分局指定施工现场,落地交货。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提供所有设备运输至安装现场应小于6个月,设备安装调试时间小于1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从事相关设备生产、系统集成与销售的合法企业集团或独立生产厂商,所投产品需拥有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
(2)投标人应提交一份在从事气象雷达生产/安装/系统集成的相关项目简历,并附不同规模和类型的雷达交货时间表,其中含购买组织名称、联系人、地址/传真号以及相应的试运行数据,并同时出具相关用户的使用情况或报告,以利于评标时给与评判。
(3)投标人不得委托其代理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申请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提出资格申请。
(5)生产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提供全方位的保证期外的技术支持,拥有良好的信誉。保修期后每年巡检一次,按三年费用列入总价。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14年6月25日至2014年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9:00-16:00(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产品代理授权书(代理商)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309室,联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产品代理授权书(代理商)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03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福建分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
邮编:100125
电话:***-********
传真:***-********
联系人:李少譞
电子邮箱:lee********1@aliyun.com
地址: 福建福州长乐国际机场
邮编:350209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张洪
电子邮箱:ote123@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银行帐户信息:
开户银行: 民生银行北京电子城支行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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