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室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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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编号:2014-268
1、海盐县特教学校项目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盐发改投[2012]148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二次室内装修工程进行小型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择优确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规模:海盐县特教学校项目——二次室内装修工程包括:学校遮阳系统、固定办公位、学校标志牌等装修。
2.2招标范围:海盐县特教学校项目——二次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3资金来源:财政补助;
2.4工程建设地点:海盐县特教学校校内;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含)内竣工,工期按发包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计算;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有意承建本工程的施工企业;
3.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3.4嘉兴市市外施工企业已取得嘉兴市市外建筑企业进嘉施工备案证(备案证须在有效期内,并且承包资质须经备案),拟派项目经理已办妥备案手续。
3.5投标申请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的任职文件,拟派建造师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和C类人员不能与A类人员为同一人,且B类和C类人员只能分别担任一个岗位职务。
3.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不良行为正在受公示。
3.7投标人及其有关人员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26日至2014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到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镇昭君路1号恒隆广场4楼)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4.2.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嘉兴市市外企业进嘉施工备案证。上述证书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全本复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
4.2.3“三类人员”资格证书、企业经理及企业安全副经理的任职文件、项目经理任命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4如实填写并递交前2年内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附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办妥报名的投标人请按4.1所示时间和地点,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壹佰元整,售后不退;
5.2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当向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交人民币金额为壹万贰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5.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在购买标书时一并递交)。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 年7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海盐县教育局南二楼会议室(海盐县武原镇绮园路62号南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的具体事项,请详阅招标文件,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海盐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河南西路180号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镇昭君路1号恒隆广场4楼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传真:****-********
联 系 人:潘澄 联系电话:****-********
编制人:潘澄 项目负责人:韩美芬
日期:2014年6月
附表:
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
编号 | 不良行为记录对象 | 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 | 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情况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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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不良行为系指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具体按海盐县建设局、监察局、人民检察院、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盐建【2008】176号)、《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盐建【2008】177号)、《关于实施〈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盐建【2008】218号)的规定确定,上述文件可在“海盐县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yctc.com)查询详阅。投标单位如无不良行为记录填“无”,如有请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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