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公务车辆保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公务车辆保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公务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财产保险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2年01月14日16:05
开标时间2022年02月10日09:30
预算金额¥8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欢霞、彭燕云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兰女士****-********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号楼2层5-2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姜欢霞、彭燕云****-********

  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公务车辆保险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公务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HWZB(GK)********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欢霞、彭燕云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兰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欢霞、彭燕云****-********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号楼2层5-2单元

一、采购项目内容

招标公告

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对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公务车辆保险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FJHWZB(GK)********

2. 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车辆

分类

车辆预估数(辆)

服务范围及要求

服务期限

合同包最高限价(含税)

1

公务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轻型普通货车

45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

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820000元

轻型厢式货车

4

小型普通客车

18

小型轿车

11

小型专用客车

1

小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

8

重型普通货车

2

中型平板货车

1

多用途货车

9

大型普通客车

1

轻型自卸货车

8

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

5

轻型栏板货车

1

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

2

预估新增车辆

14

合计

130

注: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详见第三章付款方式

(4)投标人按合同包进行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5)投标人报价应以包括本项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费、税费、利润、风险费等。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6)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他人,如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若已签订合同,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担保,中标人还应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7)投标人应为招标人提供上述车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并为上述车辆提供拖车公里数不超过100KM的免费拖车服务,免费拖车次数每辆12次/年。

(8)本表中的车辆数为截止2021年12月的招标人拟投保车辆数量,其中预估新增车辆为合同服务期内招标人预估可能发生的新增投保车辆数量,投标人中标后具体各年度的投保单价和车辆数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9)若招标人车辆因情势发生变化、因政策变化或经营权到期无法继续许可,招标人有权相应终止合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由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副本,分支机构须为地级市及以上的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

(2)法人公司(总公司)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法人公司(总公司)仅允许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同一法人公司(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

(注:专项授权委托书须体现本项目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3)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投标代表人是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该授权书,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正反面的复印件)。】

(4)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许可证复印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5)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6)投标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7)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8)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10)其他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有效,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购买(报名)时间:2022年1月17日 至2022年1月21日,每天上午8:30到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本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206单元)办理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5、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6、质疑时间: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都将在相关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2月10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206单元)。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2月10日09:30(北京时间),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206单元)。

10、报名费转账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福州分行

账 号:********137*****280

(汇款凭证上须注明“FJHWZB(GK)******** 合同包( 1)”报名费,可简写)

二、开标时间:2022年02月10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车辆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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