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涌镇压缩式对接垃圾车配套车厢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东涌镇压缩式对接垃圾车配套车厢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ZFCZ210262
2、项目名称:东涌镇压缩式对接垃圾车配套车厢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653268.72元(大写:陆拾伍万叁仟贰佰陆拾捌元柒角贰分)
4、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 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压缩式对接垃圾车配套车厢设备圾车配套车厢设备 | 3(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653268.72 |
注: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5、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内供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安装并通过验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项目类别:货物类
8、品目名称:A99
9、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供应商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近半年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8、已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大同村市南公路13号茂源创意园A座302。
3、方式:现场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4、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2月16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
2、开标时间:2022年2月16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3、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大同村市南公路13号茂源创意园A座3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 2022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21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⑤《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⑥《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2、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供应商凭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再重新注册,但注册信息有变更的,应对注册信息进行变更)。
3、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4、招标文件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5、开标事宜: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吉祥路1号
联系方式:陈小姐***-********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品正招标采购(广州)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大同村市南公路13号茂源创意园A座302
联系方式:(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何小姐
电话:(020)********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
品正招标采购(广州)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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