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必招】嵊泗泗礁岛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监理
【非必招】嵊泗泗礁岛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监理
【非必招】嵊泗泗礁岛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监理 【信息时间:2022/1/14 】【关闭】【我要打印】 | |||||||||||||||||||||||||||||||
嵊泗泗礁岛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嵊泗泗礁岛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已由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嵊发改[2020]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嵊泗县泗礁岛。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 泗礁岛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由泗礁岛海岸带清理及整治修复工程、泗礁岛望海路生态护岸工程、青沙滨海生态滩涂工程等三项工程组成,内容分别为:①泗礁岛沿海岸线清理码头、厂房、废旧建筑物,长度5010m,面积约为38000m2;金鸡山南侧人工岸线整治修复长度1600m(已完成);②望海路沿线拟进行生态护岸建设,长度约为1750m;③泗礁岛菜园镇青沙社区东面滨海区域建设青沙滨海生态滩涂工程,面积约27200m2。 2.3 计划施工工期:8个月。 2.4 招标范围:泗礁岛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 2.5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次招标为一个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为21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9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12个月)。 2.6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85万元。下浮率区间:3.0%(含)~5.0%(含)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批准的水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所有监理企业只能参加1个监理标段的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须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17日~2022年1月19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 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zsztb.zhoushan.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供与注册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送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电话:********00;QQ群:********3。 4.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3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系统线上开(评)标项目,投标文件须通过CA数字证书制作提交,CA数字证书购买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锁网上办理的通知》及《舟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CA数字证书购买联系方式:****-*******;舟山电子招投标技术支持QQ群:********3。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嵊泗县招标投标网(http://ssztb.shengsi.gov.cn/ssztb/)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嵊泗县菜园镇海滨中路187号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万事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临城新区建设大厦A座17楼 邮政编码:316021 联 系 人:张燕玲 联系电话:****-******* 传 真:****-*******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注: 1、监理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1)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2)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上述资料中的监理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监理人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监理项目评定书、交工验收证书和合同协议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的,投标人还应提供由项目发包人出具并经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有关数据信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监理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监理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扫描件),以上信息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不公开或不一致或未附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的,以上信息不予认可。 2、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还应提供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监理项目评定书、执业管理手册或项目发包人出具的并经项目交通主管部门或项目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书面材料),未提供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的,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 3、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 4、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能在本项目任职。“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监理合同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标段均通过交工验收之日(或监理合同解除之日)止。如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业主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并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更新完成该人员登记,否则更换前后的总监理工程师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5、主要监理人员均须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监理行业协会核发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合格证书》、《水运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合格证书》,2012年1月1日以后获得交通运输部监理资格证书的监理工程师无须提供《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合格证书》、《水运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合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 6、主要监理人员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信用评价结果,监理工程师个人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在24分(不含)以下。 7、投标人可登录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进行监理企业用户注册,并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报送有关信息。登录网址为:http://jlsccx.zjt.gov.cn/,联系电话:****-********。 8、监理经历年限:同类工程业绩时间可以累加。
注: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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