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能化公用工程运行部生化系统臭气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宁夏能化公用工程运行部生化系统臭气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宁夏能化公寓工程运行部生化系统臭气治理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公用工程运行部生化系统臭气治理项目已由 宁夏能化以宁夏能化技〔2021〕118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无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公用工程运行部生化系统臭气治理项目。

2.2建设地点: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公用工程运行部。

2.3建设规模: 本项目新增臭气处理装置,新增臭气收集管道、电气设施和设备基础。

2.4建设投资:2002万元(含税)。

2.5计划工期,210天(含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投标方依据方案设计文件,负责本项目的详细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储存;建筑、安装、消缺、项目“中交”、联动试车、投料试车、保镖保运、技术服务、生产考核、试验、检验、竣工验收、售后服务、性能保证和质量保证等所有工作。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同时配合投料试车。

2.9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6年以来有(类似工艺路线)EPC 总承包成功运行的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分包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

(2)持有与拟分包业务内容相对应的资质资格证书。

(3)分包商应当是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合格成员。

(4)2018年以来具有与分包业务内容相似的工程业绩。

(5)施工分包的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建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的资质资格证书。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国家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

(6)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且2018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8)2016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4 工程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具备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6年以来有 EPC 承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6年以来有(类似废气收集及治理项目)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采购负责人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6年以来有 EPC 项目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4)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6年以来有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EPC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

(5)安全负责人具备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016年以来有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按照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参加本标段的投标人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加入中国石化投标人库后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2年1月17日9:00至2022年1月25日17:00。

(2)获取截止时间:2022年1月25日17:00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人民币)。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2月10日9时3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2年2月10日9:30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C区。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宁夏能化行政办公楼B101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C区;

邮编:750411

联系人:张宇

电话:****-*******187*****551

传真:/

电子邮箱:zhangyu.nxn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打印并盖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2022117

,宁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项目设计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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