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新增交通流量调查站点建设(第二次)(21A00506)询价公告

潼南区新增交通流量调查站点建设(第二次)(21A00506)询价公告

潼南区新增交通流量调查站点建设(第二次)(21A00506)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1月14日

项目概况:

“潼南区新增交通流量调查站点建设(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月21日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1A00506采购执行编号:ZFFSCG2022-003

项目名称:潼南区新增交通流量调查站点建设(第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49,536.00元

最高限价:949,536.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最高限价数量单位简要技术要求
双激光检测单元、激光建模单元等设备949,536.00元7
最高限价总计:949,536.00元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其他特定资格条件: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销售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所售设备必须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2021年度公路交通情况调查设备型式检验合格结果的通知》的产品范围。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1月14日 至 2022年1月17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五)现场报名: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和询价通知书费(现金)。报名地点: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金田路4幢299号2-08/2-09

(六)微信转账购买

在询价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询价文件购买费用转至右侧微信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招标文件的,转账时需注明“公司简称—21A00506”,不按要求填写备注而影响对其询价文件购买费到账认定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将询价文件转账凭证和《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邮箱********8@qq.com。

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和投标文件才被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1月21日09: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月21日1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朝阳路5号)

五、评审信息

询价开始时间: 2022年1月21日10:00

询价地点: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朝阳路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潼南区交通事务中心

采购经办人:彭女士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桂林街道办事处奋进大道37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50*****15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金田路4幢299号2-08/2-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50*****156

九、附件

潼南区新增交通流量调查站点建设(第二次)询价文件1.14挂网版.docx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流量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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