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宁武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40925【2014】RXY-012 
资金来源: 省内各级政府资金
所属行业: 市政房地产建筑 
实 施 地: 忻州市
开标时间: 2014-07-18 
招标方案核准号: 2014-1-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武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宁发改审批(201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宁武县公安局,建设资金县财政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140925【2014】RXY-012
2.2工程名称:宁武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
2.3建设地点:宁武县凤凰镇大河堡村
2.4项目投资额:971.02万元
2.5建设规模:建筑127.73m2,绿化2161.75m2,硬化4106.38m2,场地平整3120m2
2.6工期:60天
2.7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是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26日至2014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报名。
4.2报名时需由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携带下列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套:
(1)法人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6)规费证;(7)税务登记证书;(8)安全生产许可证;(9)建造师(建造师须同时提供注册证、安全考核证)
注:所有原件均现场照拍存档。
4.3项目授权人须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即2014年6月26日至2014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6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武县公安局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138*****828
招标代理:山西瑞鑫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4*****87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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