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长庚门及周边区域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设计招标
宁都县长庚门及周边区域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设计招标
[2022-01-14]
宁都县长庚门及周边区域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赣建宁招字[2022]02号
一、招标条件
宁都县长庚门及周边区域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批复号宁发改社会字【2021】123号,招标人为宁都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选择该工程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1、项目名称:宁都县长庚门及周边区域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设计招标
2、建设地点:位于宁都县长庚门及周边区域,东至梅江北路,南至胜利路、解放路,西至登封大道,北至三官殿路、宁北大桥
3、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元,按不超过施工预算价的1.94%计算。
4、计划工期:25日历天,总服务周期直至规划验收通过
5、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以施工图设计投标的形式公开招标确定中标设计单位,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阶段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和项目全过程跟踪配合服务,以及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和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6、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设计标为1个标段
7、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投标企业资格条件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至少包含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职称,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自2021年07月1日以后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4、项目组组成人员应至少应包含具有道路、结构、给排水、电气专业相关专业的设计人员,专业以职称证或注册证书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体现专业的以毕业证为准),至少提供 4 人(不含项目负责人)。以上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自2021年07月1日以后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和二代身份证,同时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6、外省来赣的投标人按《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 号)文件要求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信息,并且提供投标单位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省外企业信息”和“省外人员登记”栏目的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原已成功办理设计单位年度进赣备案且未到期的企业可沿用原备案通知。
7、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电子投标保函。
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9、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设计单位,或被列入赣州市政府和宁都县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0、《投标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且加盖单位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截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合格的资格审查文件,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的为准。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必须是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点系统中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2、招标资料费: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1月10日15时00分,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分中心开标大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有关说明
1、如有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地点签到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且不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八、为加强开标评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投标人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每个投标人限一个授权代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实行“扫赣通码+亮行程码+测体温+戴口罩”方式进入,并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确保可追根溯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疫情风险等级在中风险以上地区的(风险等级可通过中国政府网的“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三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附件: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 标 人:宁都县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 187*****06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民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131*****799
地址: 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华都豪庭 3栋 102 室
监督单位: 宁都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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