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市城镇保障性住房(还建公租房)实验中学建设项目(EPC)-招标/资审公告

阿克苏市城镇保障性住房(还建公租房)实验中学建设项目(EPC)-招标/资审公告

阿克苏市城镇保障性住房(还建公租房)实验中学建设项目(EPC)

发布时间:2022-01-14 17:0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阿克苏市城镇保障性住房(还建公租房)实验中学建设项目(EPC)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备案。招标人为阿克苏市城镇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阿克苏市城镇保障性住房(还建公租房)实验中学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3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阿克苏市实验中学院内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9115.84平方米,其中A栋建筑面积4602.6平方米;B栋建筑面积4513.24平方米;均为地上五层,框架结构。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阿克苏市城镇保障性住房(还建公租房)实验中学建设项目(EPC)
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竣工验收及保修责任和义务等工作内容。
9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4.其它要求:1.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结构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应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且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④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四、投标
1.报名时间:2018年07月10日 10时00分--2018年07月16日 20时00分
2.报名地点:阿克苏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四楼(阿克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8年07月10日至2018年07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2.领取方式:阿克苏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四楼(阿克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标文件价格:1000(元)
六、其他说明
投标报名提交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工程的建造师及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联合体投标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且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阿克苏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阿克苏市城镇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阿克苏市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六楼
地址:
阿克苏市解放北路国泰城市公馆A座五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曾涛
联系人:
王梦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租房 实验 还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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