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人民法院“警务用车”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威远县人民法院“警务用车”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
威远县人民法院“警务用车”政府采购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就此事项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 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 “上海大众朗逸轿车”项目
三、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1、四川省高院及县财政局根据县人民法院“购置警务用车”的申请,同意县人民法院在编制内购置三辆“上海大众朗逸轿车”。
2、“上海大众朗逸轿车”在内江地区只有一家特约经销商,按相关行业规定,内江地区内政府采购招标,只能由该经销商(或者该经销商的授权商家)参与招标活动,其他潜在供应商不会参与投标活动。威远县人民法院因工作急需特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该项目,故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征求意见。
四、 采购人推荐供应商:内江合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五、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4年06月27日起至2014年07月03日止。
希望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有效意见,并最迟在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人民法院和威远县财政局。
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钟女士;联系电话:136*****009,****-*******;
威 远 县财政局: 联系人:曹先生,黄女士; 联系电话:****-*******
2014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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