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EPC模式)施工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库车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EPC模式)施工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17:32信息来源:********-3e82-460f-86c7-e3bda6cc67b3&categoryNum=%E5%BB%BA%E8%AE%BE%E5%B7%A5%E7%A8%8B%E5%B7%A5%E7%A8%8B%E7%B1%BB%E6%8B%9B%E6%A0%87%E5%85%AC%E5%91%8A">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 |||||||||||||||||||||||||||||
库车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已经由备案证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库车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EPC模式)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7008.61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库车县城区 2.工程规模:1.建筑亮化:胜利路(建设路至红旗路)47栋建筑亮化、友谊路(县委党校至黄河路)22栋建筑亮化。2.广场亮化提升:市民服务中心广场、市民广场(45322㎡)、老飞机广场(63197㎡)、龟兹文化广场(57898㎡)卫生广场(6760㎡)、龟兹乐舞广场(21040㎡)3.道路亮化提升:文化路(杏花公园门口至长宁路共7.4公里)道路照明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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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施工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一级]或者[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照明工程·照明工程甲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外省企业须具有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且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中备案人员;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其它要求:(1)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道路及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设计单位须具备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2)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壹级建筑师(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4)外省企业须具有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且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中备案人员。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 |||||||||||||||||||||||||||||
四、投标 | |||||||||||||||||||||||||||||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 10时00分--2019年11月01日 19时30分 2.报名地点:库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库车县档案图书中心7楼)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0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2.领取方式:库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库车县档案图书中心7楼) 3.招标文件价格:1000(元) | |||||||||||||||||||||||||||||
六、其他说明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1日工作日内(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库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报名须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站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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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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