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川0184破1号四川省玉泉森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川0184破1号四川省玉泉森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四川省玉泉森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玉泉森林破管2号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31日作出(2021)川0184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省玉泉森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2年1月7日作出(2022)川0184破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四川省玉泉森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杜泽学为负责人。管理人已对玉泉公司名下的资产及负债等情况做了初步的整理,为维护玉泉公司的价值、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最大限度地保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充分实现资产价值,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招募事宜如下:
第一部分 债务人基本情况介绍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四川省玉泉森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属房地产开发企业,企业资质三级,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元整,于2009年09月18日在崇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3T,法定代表人:吴远航,注册地址:崇州市公议乡天冬堰村18组4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森林旅游开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花草、苗木种植、销售;旅游小商品销售;旅游观光(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涉及资质证的凭资质证经营)。
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成都浩荣置业有限公司 | 11880 | 99% | 货币 |
郑忠于 | 120 | 1% | 货币 |
合计 | 12000 | 100% | 货币 |
二、债务人开发项目情况
债务人唯一的开发项目是在崇州市无根山投资开发的“蜀西玉泉?翠微谷”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工程投资估算为5.8亿人民币,是集商业地产开发、农业观光、旅游、休闲、度假为一体的生态观光园,位于四川省崇州市公议乡天冬堰村,属无根山区域,项目地周边自然资源丰富,距成都市中心区域58公里,崇州市区18公里。项目用地为商业用地121亩,使用年限40年,总建筑面积62812m2,其中商业住宅56062 m2(1116户),康养中心(社区医院)3607 m2,宾馆及配套用房3143 m2。
三、债务人主要资产
2011年6月项目取得崇州市发改局立项批复和崇州市环保局的环评批复。2013年通过崇州市国土局出让方式取得6宗土地121.22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015年取得崇州市规划局批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6年取得崇州市住建局批发的5号地块预售证。2018年取得崇州市住建局批发的5、6号地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债务人负债情况
截至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债权认定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债权总金额尚未认定完毕,管理人可提供初步认定金额,但最终债权总额以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法院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
五、项目优势
1、地理位置优越,生态环境优良。距离成都市区仅一小时车程,交通便捷;为方便业主出行,翠微谷配有直升机停机坪,接驳周边机场;有无根山不老活泉水、依托山坡、谷地的走势打造花海景区、千米景观步道、湿地公园,空气清新,自然环境优越。
2、配套设施完善,生活方便快捷。以康养度假为中央配套核心,修建四川省人民医院翠微谷分院,方便居民就医问诊;开办翠微谷星级假日酒店,为业主及游客提供便捷、高质量的酒店服务;打造休闲农场、生态农场,为业主提供非农药非化肥非转基因绿色蔬菜瓜果。
六、债务人重整的价值
盘活项目,实现销售,必将创造国家税收,也能为当地康养产业的发展添砖加瓦,可使整个项目价值最大化,让所有债权人共享收益,提高债权人的清偿率,减少债权人的损失,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部分 投资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人民法院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历史上无犯罪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 记录。
二、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与经营管理能力,能按照约定支付投资款,保证项目正常复工建设。
三、投资人应认可本次招募流程,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
四、若以联合体参选的,联合机构总计不得超过三家,需书面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说明各自角色分工,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标后通过设立项目公司的方式参与投资的,联合体机构均应书面承诺对项目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部分 招募流程
本次招募分为报名、尽调、提交投资方案、投资方案遴选四个步骤: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 日17:00止。
报名方式:可通过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两种方式。邮寄报名的,以报名材料寄出时间为报名时间。
(二)管理人联系方式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218号峰汇中心2栋1607室
邮寄收件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218号峰汇中心1栋1楼大厅菜鸟驿站;邮政编码:610000
联系人:尹余林
联系手机:158*****068
(三)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主体材料:
企业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③现行有效的企业章程加盖公章;
④股东会或其他决策机关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招募的决议文件;
⑤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自然人
①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
②个人情况介绍及证明文件(投资项目、投资成果等)。
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2)资信材料:
投资人近三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投资人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数据;
(3)其他证明经营管理能力的材料
(4)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注:上述全部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所有报名材料装订成册,向管理人提交纸质资料,同时应将报名资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7@qq.com)。
二、尽职调査
投资人报名后,可实地考察并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积极配合。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提交投资方案
(一)提交期限
重整投资人应在2022年4月20日17:00前向管理人递交重整投资方案。
(二)投资保证金
1、投资人应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前缴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投资人可在缴纳保证金前向管理人索要管理人账户。
2、投资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
3、投资人可在中选前放弃参选,管理人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投资方案未中选或管理人决定终止招募的,管理人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4、投资保证金的使用
投资人中选后,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投资款或履约保证金。
5、投资保证金的没收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取消该投资人遴选或中选资格,另行选定投资人:
(1)投资人提交虚假参选材料;
(2)投资人中选后,拒不在规定期限内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但投资协议实质性内容超岀投资方案的除外;
(3)投资人未按照约定缴纳投资款或履行其他主要义务,导致重整投资协议解除的。
6、投资人应在提交投资方案的同时,提交保证金承诺函(样本详见附件);
(三)提交方式
投资人应提交投资方案一式三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予以密封,密封袋上注明投资人名称。同时需提交投资方案电子扫描件,扫描件应刻录到光盘 或存入U盘,与纸质投资方案一并密封提交。另将投资方案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7@qq.com)。
四、投资人遴选
若在规定期限内,有合格投资人递交投资方案,管理人将对投资方案进行初步评议。超过规定期限提交投资方案的,管理人有权根据其方案优劣情况决定是否纳入遴选范围。经过初步评议后,管理人将与投资人进行竞争性谈判,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多次报价或竞价。
竞争性谈判或竞价结束后,管理人将联合主要债权人对最终确认的投资方案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具备重整可行性,并将评估结果和投资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评议。
结合债权人会议的评议意见,管理人将向提交最优重整投资方案的投资人发送中选通知书,中选的投资人应于收到中选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署投资协议。投资协议签订后,管理人将依据投资方案和投资协议,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第四部分 特殊事项说明风险提示
一、特别说明
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同时,管理人可根据招募情况,决定报名时间、缴纳保证金时间以及提交投资方案时间是否延长,若决定延长时间,管理人将提前通知全体投资人。
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对所有投资人均平等适用。
本招募公告编制债务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要目的系让各投资人初步了解债务人基本情况,本公告的容未完整描述债务人的全部情况,最终情况以投资人尽职调査结果为准。
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在投资决策时,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法律、财务、税务等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投资意见。
本招募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投资人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招募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
二、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招募时,债务人负债尚未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管理人向投资人提供初步认定金额,最终债权金额以人民法院裁定为准,最终编写的重整计划草案根据调整后的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截止目前,税务机关未申报债权,对于债务人涉税事宜,以投资人尽职调查现状为准,由投资人作为风险因素予以承担,在投资方案的制作过程中予以考虑,若以后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不再作为调整事项。
债务人在建工程停工多年,部分建筑、设备及配套设施等可能存在损坏及资料缺失的情况,投资人应自行勘察资产现状,充分考虑有关资产的风险。投资人进入后,如需对有关建筑、设备、配套设施进行加固、维修甚至拆除重建等,相应风险和费用由投资人另行承担,不再作为调整事项。
因项目开发时间较久,部分施工规范、标准及要求已经变更,在以后施工及综合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管理人不对此承担责任,投资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及验收等有关风险。
若重整计划未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或人民法院未予裁定批准等非管理人原因导致无法重整的,投资人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进行多轮竞价,或者另行发布招募公告。
诚挚欢迎各方投资者前来考察洽谈。
四川省玉泉森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月12日
附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投资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附件4:保证金承诺函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