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系统、信息技术设备等招标公告

督查系统、信息技术设备等招标公告


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ZB201410号
督查系统、信息技术设备等公开招标投标邀请书

经政府采购管理有关部门批准,受采购人的委托,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根据《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规定,对督查系统、信息技术设备等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本项目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招标编号: ZB201410号。
2、招标项目:督查系统、信息技术设备等(LED显示屏1块、督查系统设备1套、审讯椅3把,激光彩色打印机5台、照片打印机1台、电脑、数码摄像机2台、数码相机10台复印机等,详细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
3、标书领取时间:2014年 7 月 7 日至2014年 7 月 10 日,地点: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鹤庆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4楼)。
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 7 月 17 日上午8:20—8:40。地点:鹤庆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3楼会议室。
5、开标时间:2014年 7 月 17日上午8:40;地点:鹤庆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3楼会议室。
6、领取标书时请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投标人必须提供年检合格的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原件验证后退还);
(2)法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还);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公司注册成立时间一年以上且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5)投标供应商的注册资本在40万元以上(含40万元);
(6)投标人是本公司职工的第三方证明材料(如:劳动局签章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
7、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向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在领取招标文件前交纳。如不参与投标,恕不退回。
8、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游淑惠李丽梅李海燕 杨灿芝
联系电话:0872—******* (传真)/ ****-*******
(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鹤庆支行,银行帐号:********136*****0439 )

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
2014年6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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