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建设招标公告

2014年度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建设招标公告


蛟河市2014年度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C09-A
(采用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蛟河市2014年度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水库移民管理局以吉水移基[2014]4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蛟河市移民工作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蛟河市2014年度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建设项目
2.2项目概况:一标段:蛟河市新农街石头河村水泥路工程,工程概况:水泥路全长1710米。
二标段:蛟河市漂河镇寒葱沟村水泥路工程,工程概况:水泥路全长1250米。
三标段:蛟河市庆岭镇中兴村防护堤工程,工程概况:河堤全长500米。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2.4招标范围:针对项目项目概况所述内容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2.5 资金来源: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
2.6工程建设地点:蛟河市
2.7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4年7月25日-2014年9月30日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公路路基路面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三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施工能力。近3年(2011年-2013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4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5 投标人近年应无犯罪纪录。
3.6 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27日至2014年7月3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持: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8)近年无犯罪纪录证明,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售出不退。
4.3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7日13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08室。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蛟河市移民工作办公室
地 址:蛟河市
联 系 人:陶先生
电 话:****-********

招标公司: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 话:****-********
2014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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