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河区解放小学A校区校门及附属小房改造工程

凌河区解放小学A校区校门及附属小房改造工程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凌河区解放小学A校区校门及附属小房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LHCG*******
1.采购条件
受采购人——凌河区文教局的依法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凌河区政府采购中心现对解放小学A校区校门及附属小房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供应商踊跃参与。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清单
3.合格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3.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应具有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资格形式参与报价;
3.4 其他资格(资质)条件:
3.4.1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2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证书的项目经理;
3.4.3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领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14年6月24至2014年6月26(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 11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至16时,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到凌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南宁路四段17号,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于本公告后);盖有单位公章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详细填写领取表后,采购中心发放电子版采购文件。(上述各项证书扫描打印件和盖有电子印章的均无效)。
4.2 供应商未经领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却递交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的,凌河区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5.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凌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凌河区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6.谈判会议
6.1 竞争性谈判采购会议时间为2014年6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凌河区行政资产管理中心会议室。(锦州市凌河区政府采购中心三楼)
6.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采购专栏发布。
8.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锦州市凌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锦州市南宁路四段17号(老审计局六楼)
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韩抒展
电 话:****-*******
传 真:****-*******







锦州市凌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6月23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注册地点) 的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名称)的(被授权人的职务与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现就凌河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编号) 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等全权负责,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无转委权,特此声明。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此处请粘贴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名章:

被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名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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