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宿县吐木秀克镇曲达村精准扶贫项目(二标段)
温宿县吐木秀克镇曲达村精准扶贫项目(二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宿县吐木秀克镇曲达村精准扶贫项目(二标段)已由温发改援疆【2018】34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温宿县吐木秀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于援疆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温宿县吐木秀克镇曲达村精准扶贫项目(二标段)
建设地点:温宿县吐木秀克镇曲达村内
建筑规模:排水管网1250米及配套系统工程,工程投资额约130万元。
总工期100日历天(不含冬休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 6月23日。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内容: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与资质证书一致)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本工程拟派建造师必须参加开标会,不到场的视同放弃投标。开标时提交如下证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安全生产合格证副本原件(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示的资质年审证明原件)。疆外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②、法定代表人、本工程拟派建造师、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驾驶执照正本、护照、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③、本工程拟派建造师的有效的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安全培训合格证原件(超过有效期的执业证书需附相关专业的继续教育证)。所提供的证书原件应与报名的建造师相符,并且与到场参加开标的建造师一致。 ④、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⑤、投标单位自行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所查询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应与检察院开具的 “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查询人员一致,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告知函原件现场查验,留存本公司盖章后的复印件(注:各投标人查询函未过有效期的应当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8月1日前已过有效期的查询函,根据检察机关的下达通知,无须提供)。⑥提交乙方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的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和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各一式三份,再由甲方盖章签定。⑦施工企业资质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各类资质(资格)均以“新疆建设云”信息为准。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1月1 日工作日内(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温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工程招投标科办公室报名。
提交投标报名资料: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工程的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安考证,疆外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站和温宿县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温宿县吐木秀克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任昆 电话:187*****97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阿克苏市环东路名人空中花园B座603室
联 系人: 廖庆波 电话:****-*******
监督电话:****-*******
标签: 精准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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