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局船舶尾气监测无人机购置招标公告

天津海事局船舶尾气监测无人机购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天津海事局船舶尾气监测无人机购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0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QZX-2021-138

项目名称:天津海事局船舶尾气监测无人机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11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天津海事局船舶尾气监测无人机购置项目

2.数量:四轴无人机飞行器2架、气体污染物监测模块2台

3.简要技术需求:天津海事局船舶尾气监测无人机购置项目(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交付并调试完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2)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B.提供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2021年或2022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费不足1个月的,须提供免缴的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如没有,则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截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18日至2022年01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方式: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现提供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1)现场领取文件(现场领取文件务必提前一天拨打本公司电话***-********或项目负责人电话139*****559进行预约,我公司需提前登记来访人员名单递交大厦物业,否则大厦不允许进入),每日08:30-16: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网上领取(建议采用此种方式,网上领取可提前加项目负责人微信号139*****559进行购买),每日08:30-16: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2月0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2月0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投标人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给予的价格扣除政策不重复享受。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评审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的查询截止时点:评审结束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通过截屏并以纸质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69号

联系方式:于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联系方式:赵姗姗、李玉圣***-********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姗姗、李玉圣

电 话:  ***-********

标签: 尾气监测 无人机 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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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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