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仪器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厂仪器招标公告
滁州市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仪器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函(代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NQZBCG-*******
招标单位:滁州市南谯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现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滁州市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仪器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应能力的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货物需求
1、清单:详见采购材料投标报价表,最终确定的供货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的签证量为准,但所报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2、质量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的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招标人要求的标准,供货时必须附产品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
(2)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并能满足施工图纸中的有关要求。
3、工期要求: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安装合同,在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供货及安装完毕并交付招标人验收,每推迟一天,按 500元/天 进行处罚。
4、售后服务要求
在供货期和质保期内,严格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供货及提供相关服务。
二、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采购材料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备案的单位投标,非备案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联系人:张工:****-*******、黄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招标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 本次投标报价人必须按招标人发布的投标报价表(见投标报价表)中的材料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等进行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不得漏报。如总报价计算错误,将以综合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修正总报价,作为评标依据。数量错误以本公开招标采购函(代招标文件)发布的数量为准进行修正,修正后作为评标价。
4、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均包括材料供应及施工安装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含施工安装所需的所有主材和辅材等)、机械费、装货费、运输费用、保险费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耗费用、现场交货时的卸货费用、安装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风险费用、相关服务费、材料的检测费用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
5、○1本项目设定的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19.7万元,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2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出现异常,可以宣布此项目(或此标段)招标失败。
6、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和地址及“于 2014 年 7 月 17 日 9 时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7、 报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招标在报价前不接受报名登记。
时间:报价人需在 2014 年 7 月 17 日 9 时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地点:滁州市南谯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乌衣镇法华路南谯政务新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三楼309室 】
9、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滁州市南谯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10、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3000元整包干计收和本项目专家评审费(以实际支付费用为准)包含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11、中标单位还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规定向南谯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足额交纳交易服务费。
12、该项目应缴、可缴本级财政的税收,必须全部在南谯区缴纳,否则不予办理竣工结算。
13、本公开招标采购函(代招标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本公开招标采购函(代招标文件)的响应。
四、投标保证金
滁州市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仪器采购及安装项目投标保证金: 0.4 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必须在2014 年 7月 17日9 时前以现金方式带至开标现场密封缴纳至招标人。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须在签订合同前一天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五、资格审验
报价前,招标人会同监督人员对报价人提供的下列资料原件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其报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 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 参加开标会议,接受资格审查和验证,验证后原件即退还;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请按顺序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同时原件携带(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至开标现场,以便校验;未按规定携带原件或携带不全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审验结束原件退还报价人。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开标程序。
六、成交原则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 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报价人提供货物的数量、质量和服务均符合采购要求后,最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先后顺序推荐有排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三名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投标总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名及以上时,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其中标候选人名次。
2. 该项报价一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报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
3.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南谯区招标采购网公示3个工作日。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后,若招标人未接到投诉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其他虚报投标资料、其他不良记录等违背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招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废标处理:
1.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 投标人改变或遗漏材料品种、规格及技术要求的;
5.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限价的;
6.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期、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投标人报价必须按招标人发布的材料采购清单中的材料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不变进行填报单价、合价,不得漏报,否则按废标处理。如总价与单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投标报价修正方法:数量与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不一致的,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并修正合价与总价;数量与单价乘积不等于合价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正合价与总价;各项合价之和不等于总价的,以合价为准,并修正总价。若报价书与投标报价表总报价不一致的, 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且经过招投标监管部门审核后,以复算后价格为准。按上述方法修正(经投标人确认)后的总价作为评标的依据,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事项:
1.报价人应自行对供货及安装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招标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报价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2.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
3、招标人对中标人下发材料供应计划,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材料供应未能按原计划进场,延误时间超过48小时或进场材料因规格、质量达不到招标要求标准而导致退货机率太大而影响施工的,招标人将终止合同,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另行安排其他材料商进行供货。中标人合同履约完成,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全部完成,经业主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4、采购函答疑及澄清: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4年7月2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czdfzb@126.com(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电子邮箱),招标人将在2014年7月4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南谯区招标采购网(www.nqzbcg.com)“招标文件下载”专区集中发布,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九、材料采购合同
招标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
中标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1、招标单位:滁州市南谯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质量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的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招标人要求的标准,供货时必须附产品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
(2)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并能满足满足施工图纸中的有关要求。
3、包装运输:
①、所有材料应按产品包装标准进行包装,并保证上下装车方便,不受损坏;
②、运输时必须注意防止包装之间在运输途中相互碰撞,造成产品损坏;
③、运送到现场由供货方负责卸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分类堆放整齐。
4、工期: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安装合同,在签订合同后 15日内供货及安装完毕并交付招标人验收,每推迟一天,按 500元/天 进行处罚。材料进场后必须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审计验收,符合质量要求均为合格产品,否则不合格产品均由乙方自行处理,清理施工现场外。连续二次产品质量有三分之一以上不合格时,将取消供货资格,并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
5、付款与结算:
5.1付款:所有设备供货并安装完成,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50%,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环保部门、质监部门等相关部门的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经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期满(2年)后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5.2 结算:结算价=中标综合单价×实际发生并经审计单位审定的工程量
6、履约保证金退还:
履约保证金待经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7、风险责任:
乙方应充分考虑滁州市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的特殊性。即施工工期紧,材料品种、规格多,必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产品按时、按质、按量送到施工现场,否则造成总施工工期延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8、违约责任:
①、乙方不能履行招标要求和本合同要求时,视为乙方违约。
②、因乙方供货不能按时进场或质量达不到标准导致退货比例太大而影响施工工期及因乙方违约影响施工工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清退乙方出场,并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
③、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和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延伸损失的,甲方没收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能冲消甲方损失的,乙方将继续承担甲方实际损失。
④、甲方不能履行合同付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按实赔偿给乙方。
9、其他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建设方、监理方、审计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十、廉政合同
工程合同编号:
廉政合同编号: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廉
政
合
同
工程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甲方)
中标单位(乙方)
工程名称
投资计划批准
机关及文号
资金来源
招标组织形式
工程造价(或预算价)
最高限价
中 标 价
中标建筑面积
建设工期
建设地点
招标方式
为加强建设工程领域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单位、中标单位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本项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自觉履行合同;
(三)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双方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就工程费用、材料供应、工程量变更、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而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承包本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外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
(二)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健身、娱乐和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为甲方单位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三条责任行为的,可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给予扣减应付工程款的1%-3%(从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中扣),或者中止工程项目建设合同,并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提请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禁止乙方一至三年内参与南谯区招标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合法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方交待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合同之规定;
(四)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或其他线索检举,凡举报属实的,由查办案件的机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实行奖励;
(五)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工程监理、财务审计及中介方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实的,甲方有权中止工程建设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可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六)甲乙双方人员赠送、贿赂、接受或索要钱物的行为,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南谯区纪委监察局或向检察机关举报。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凡是未按规定签定《工程廉政合同》的工程项目,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甲方不得擅自同意乙方进行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审计、评估)。违者将由南谯区纪委监察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八)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要填写《工程建设廉政合同履行情况报告表》,报南谯区纪委监察局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否则不予办理。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南谯区纪委监察局监证,并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本合同作为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工程资金结清时止。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南谯区纪委监察局一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份、区招标采购管理局一份。
甲 方 单 位:(盖章)乙 方 单 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监督机关: (盖章)
举报电话 :
年月日
附:投标书组成(格式文本)
封面
滁州市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仪器采购及安装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名称:
签署日期:
一、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 (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招标单位名称) 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月日
二、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三、报价书
致:招标单位 :
我公司己经认真阅读《滁州市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仪器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函(代招标文件)》,决定参加报价。
1、我方愿意按照本公开招标采购函(代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货物与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在签订合同后 日内供货及安装完毕并交付招标人验收,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质量达到 合格 标准。
3、我方同意按照本公开招标采购函(代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遵守本公开招标采购函(代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四、投标报价表
序号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综合
单价合价备注
1生化培养箱内置电源SPX-150B-Z台1
2纯水机(蒸馏水发生器)DW100台1
3COD恒温加热器定时定温(配消解管)JR-9012台1
4全自动手提式灭菌器(定时定压)YXQ-LS-18SI台1
5电热鼓风干燥箱9070MBE台1
6数显恒温水浴锅HHS4台1
7数显磁力搅拌器79-1台4
8生物显微镜XSP-6C台1
9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荧光法)HQ30D********台1
10便携式PH计台1
11台式PH计PHS-3C台1
12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配带石英比色皿UV1800台1
13电子分析天平CP214台1
14真空泵(带转换头)+过滤器2XZ-1台1
15BOD分析仪BODTRAKII台1
16哈西COD仪DR5000台1
17科立得试剂检测大肠杆菌QUANTI-TRAY/2000台1
18水质色度仪SD-9011B台1
19调速多用振荡器HY-2台1
20马弗炉(电炉控制器)SX2-4-13台1
21便携式电导率仪TP220台1
22投标总报价(元)
1、总报价是指每种规格型号的货物的综合单价与其数量乘积之和(如总报价计算错误,评标小组将以每种货物的综合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修正总报价,作为评标依据。数量错误以本公开招标采购函(代招标文件)发布的数量为准进行修正,修正后作为评标价)。
2、报价中包含材料供应及施工安装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含施工安装所需的所有主材和辅材等)、机械费、装货费、运输费用、保险费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耗费用、现场交货时的卸货费用、安装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风险费用、相关服务费、材料的检测费用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五、服务承诺书
致:(招标单位)
本承诺声明:(供应商名称)对本公开招标采购函(代招标文件)的“货物清单”中的要求及公开招标采购函的其他相关要求完全响应,并以此作为验收产品合格标准的依据。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六、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
七、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内容
以上资料务必按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其他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 滁州市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仪器采购及安装项目 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建设单位:滁州市南谯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经 办 人:王锋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2014年 6月26日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
经办人:王守东 李小丽
联系电话: ****-*******139*****716 、150*****856
(单位盖章)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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