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三项制度改革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三项制度改革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三项制度改革咨询服务项目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三项制度改革咨询服务项目
2.招标单位: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3.服务地点:沈阳市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服 务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
6.招标范围: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推动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优化升级,启动三项制度改革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定岗定编优化设计、薪酬激励体系设计、绩效管理体系优化设计等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或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应包含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或企业管理咨询或商务信息咨询等类似内容。
2.2018年1月1日(指合同签订日期)至投标时间截止,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额在50万(含50万)以上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或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等类似服务业绩。
3.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
(1)被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月17日-2022年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地点: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公司章程(均加盖公章)复印件到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7楼)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1 日9 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ntig.com)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联系人:许党党
电 话:024—********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联系人:佟欣、孙盟
传 真:024—********
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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