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新木采油厂落地油土处理项目
吉林油田新木采油厂落地油土处理项目
吉林油田新木采油厂落地油土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YT-ZBZX-2022-FW-012
********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成本)已落实,该项目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新木采油厂落地油土处理是指在油水井生产、修井作业以及清罐等过程中产生的落地油泥(土),通过环保技术措施进行油污泥处理;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形式,不涉及到甲供材。该项目属于依规招标,2022年1月10日经质量安全环保处批准同意外委选商。
2.1.2本项目预计金额807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3建设地点:新木采油厂;
2.1.4框架期限: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合同在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限内签订;框架额度范围内开工或实施的工程、服务项目,适用框架招标结果;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质量保证期:无;
2.1.7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项目名称及工作量:新木采油厂2022-2023年12月31日年预计总工作量为20000吨油土处理 ,以实际工作量为准,详见《附件1:工作量需求一览表》;
2.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3中标人数量:拟选取2家单位中标,有效投标人≥2家,推荐中标候选人2家;有效投标人<2家,重新招标;
2.2.4工作量分配方案或原则:按排名前后优先获取工作量,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工作量为总工作量的50%,第二名承担50%。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详见合同规定;
2.3.3服务费,按项目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二加税费收取服务费。
2.3.4其他:在此期间如吉林油田公司具备自营能力时,合同将自行终止,且双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7">商务资格条件 3.1 法律3.1.1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且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截屏,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2年2月7日,三年内指2019年2月7日到2022年2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与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服务、技术等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的,且到开标日行政处罚仍未执行完毕,可能对履行本项目产生影响的“行政处罚信息”,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并按要求进行年度报告。投标人应当提供近三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屏,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当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相关内容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标现场,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承包商评价,不存在警告未整改、清除未到期情形。)
3.2 财务3.2.1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0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批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且资产负债率低于100%(多源实业集团、改制单位、中油集团公司内部单位及乙方市场垄断性企业可适当放宽),当年新成立公司和高等院校,不予提供相关财务信息和审计报告。
技术资格条件 3.3安全3.3.1.提供涵盖所有项目参与的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提供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的,应提供工伤保险缴费单据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提供商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的,应提供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
3.3.2.提供HSE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污染预防机制、应急处置及救援措施)。
3.3.3. 设置HSE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HSE管理人员。
3.3.4.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
3.4专业3.4.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范围截屏,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4.2 投标单位须具备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油土、根据招标处理废物类别确定废物代码(HW08-071-001-08),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许可证内规定的经营类别应包括招标处理废物类别对应的废物代码(HW08-071-001-08),且年经营规模油土处理≧2万吨,方可参与投标。
3.4.3 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油气田企业油土处置相关业绩,且自本项目开标截止日前,至少有油土处理业绩一项,提供有效合同和结算发票扫描件,须附由曾经服务过的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证明(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4开工要求:签订合同后,应保证在1周内合规开工处理油土(承诺) 。
3.4.5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3.5准入准入要求:具有相关危险废物项目(含油土)的吉林油田市场准入证,不须提供法律、财务、安全、质量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不具有相关危险废物项目(油土)的吉林油田市场准入证;必须提供法律、财务、安全、质量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3.6公共条款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6.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6.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承诺)
3.6.5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6.6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需承诺:中标后,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6.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说明:除有特殊说明外,本项目中“近三年”均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2年01月17日至 2022年01月22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 办理本项目在线报名事宜。
打开“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投标人注册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通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账号注册及信息变更指南》,或拨打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择“已报名项目”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操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
注:详细操作步骤参见《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招标文件每个标包售价为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按照4.1条款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后,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 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中石油电子商务U-Key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通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
4.5 招标文件获取后,需每天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该项目澄清等相关信息。
4.6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可尝试更换其他银行的个人网银重新购买或拨打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重复购买的,在本项目开标日之后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退还重复购买费用。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2年 01月28日09时 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监督投诉电话:杨先生*******/丁先生*******/王先生*******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新木采油厂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毛都站镇
邮 编: 138000
联 系 人: 夏女士
电 话:****-*******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锦江大街267号
邮 编:138000
联 系 人:吴女士/朱先生
电 话:****-*******/*******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4(根据语音提示说出“电子招标”,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30-17:30内咨询)
8.其他
疫情期间招标中心原则上不接待投标人来访,有问题通过信息化方式沟通解决。如确需到达现场的,必须佩戴口罩,门卫测温、登记并出示健康码方可进入。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公司招标中心
2022年1月17日
附件1:工作量需求一览表
附件2:技术要求
附件3:投标保证金提交流程
附件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
项目描述 | 预计工作量 | 技术要求 | 工程和地质设计 | 备注 |
吉林油田新木采油厂落地油土处理项目 | 详见招标公告 | 详见附件2 | 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 无 |
附件2:技术要求
新木采油厂落地油土处理项目技术要求
一、技术标准要求
1、含油污泥贮存、转移、处理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10cc*******ad6efbb00c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吉林油田公司含油危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吉林油田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2、含油污泥处理后产生的油品由中标单位无偿返还招标单位,中标单位要配合招标单位定期进行计量、回收。
3、含油污泥经处理后剩余固相中石油烃总量应不大于2%,PH值应在6-9范围内。处理后剩余固相、液相,由含油污泥处理单位按照本单位含油污泥处理项目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要求,依照国家相关环保法规及标准进行处理或综合利用。
4、剩余固相涉及用于油田作业区铺垫井场基础材料时,应符合********6b********a8560c000f">SY/T 7301《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要求》,利用过程应不会产生二次污染,严禁在环境敏感区使用。
5、含油污泥处理期间,由招标单位监督,中标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含油污泥处理后产生的剩余固相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提供经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结算证明材料之一,对检测不合格的剩余固相要进行再处理,直至达到相关技术指标要求,具体检测频次由招标单位结合签订处理合同期限确定。
6、具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必须是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二、健康、安全与环境(HSE)
1、投标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遵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和损害,并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2、投标人必须执行《吉林油田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及吉林油田公司关于含油危废管理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具体施工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HSE合同》。
*4、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确定HSE工作目标,识别本项目可能存在HSE风险,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初步评估,针对本项目制作与本项目技术要求相适宜的HSE技术措施和完善的应急预案。
1、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账户汇出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171*****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69
2、查询汇款是否到账(到保证金钱包账户)
(1)点击进入已报名项目主控台
(2)点击进入递交投标保证金
(3)查看到账金额(保证金钱包账户余额)
3、提交投标保证金
(1)选择项目
(2)支付
(3)刷新,查询购买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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