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食堂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社会代理]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食堂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食堂餐饮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滨河路金嘉水岸北侧(长热新能源公司院内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2月10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2022-01-15566
2、项目名称: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主要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物业和安保人员以及视察,调研,培训和各种会议等餐饮服务
5、项目预算金额:*******元
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7、服务地点:长春市人大机关附属楼内食堂
8、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履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凭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
(8)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9)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中,非不可抗力,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24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滨河路金嘉水岸北侧(长热新能源公司院内二楼))购买采购文件
(1)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食品经营许可证;
(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次完税证明及为员工缴纳社保证明;
(6)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7)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
售价: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2月10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东门一楼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有权另行组织招标。
(3)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893号
联系人:丁国鹏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滨河路金嘉水岸北侧(长热新能源公司院内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洪水
采购人名称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893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滨河路金嘉水岸北侧(长热新能源公司院内二楼)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 ||
预算金额(万元) | 325.100000 | 最高限价(万元) | 325.1000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主要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物业和安保人员以及视察,调研,培训和各种会议等餐饮服务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履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3)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凭证。(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7)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8)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9)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0)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中,非不可抗力,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2-01-18 09: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南关区滨河路金嘉水岸北侧(长热新能源公司院内二楼)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现场报名获取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0 |
公告期限 | 5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02-10 13:00 | 开标时间 | 2022-02-10 13:00 |
开标地点 |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东门一楼第一开标室。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吕洪水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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