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区改造房地产开发总公司铭峰家苑保障房二期S01#-S07#楼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包头市城区改造房地产开发总公司铭峰家苑保障房二期S01#-S07#楼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铭峰家苑保障房项目已经包头市区市公管办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城区改造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铭峰家苑保障房二期S01#-S07#楼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包头市青山区青福镇赵家店村,银海路以东,110国道以北。

2.立项批文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头市城区改造房地产开发总公司铭峰家苑保障房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包发改投字[2013]625号)

3.工程规模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建设规模工期计划投资/万元
G2014SG253铭峰家苑保障房二期S01#-S07#楼施工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9012.89;S01#楼为2610.44㎡,地上二层(局部三层),框架结构;S02#楼为2476.14㎡,地上三层,框架结构;S03#楼为3737.91㎡,地上三层(局部四层),框架结构;S04#楼为3439.23㎡,地上三层(局部四层),框架结构;S05#楼为 2467.98㎡,地上三层(局部四层),框架结构;S06#楼为2504.33㎡,地上三层(局部四层),框架结构;S07#楼为1776.86㎡,地上三层(局部四层),框架结构;531日历天35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其他要求:1、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需携带证明身份证原件,以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及人员相关执业注册证、岗位证等;2、若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本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以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及人员相关执业注册证、岗位证等;拟派项目经理未到场投标无效。3、外进企业还应携带内蒙古自治区外进企业备案表、诚信考核证明、押证证明参加开标会。否则投标无效。4.投标人开标时必须出具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有行贿记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开标。

四、投标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06月27日上午9:00至2014年07月01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4年06月27日至2014年07月01日 ,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2.领取地点包头市青山区传媒大厦B座2107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1000.00元每标段。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城区改造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弘誉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民族路2号街坊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B座21层
邮编:邮编:
联系人:马兴盛联系人:韩静茹
电话:139*****785电话: ****-*******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hyzbdlgs@163.com
附件:
********9" target="_blank">招标公告.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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