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云飞风机配件制造厂年产10万件铸铝件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云飞风机配件制造厂年产10万件铸铝件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云飞风机配件制造厂年产10万件铸铝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醴陵市云飞风机配件制造厂年产10万件铸铝件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醴陵市阳三石街道立三村万家园组7号

建设单位

  醴陵市云飞风机配件制造厂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亿兴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醴陵市云飞风机配件制造厂年产10万件铸铝件建设项目,位于醴陵市阳三石街道立三村万家园组7号,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主要进行有色金属铸造、注塑生产。项目总占地面积1300m2,建筑面积13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生产车间及办公室;成品区、原料堆放区、产品原料运输等储运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万件铝铸件、40吨注塑件产品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实行雨污分流,生产用冷却用水循环使用,无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厌氧处理后,用作农林施肥。
  (2)废气污染防治。熔化工序、压铸工序、注塑工序等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排放限值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空,其中挥发性有机物需要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塑料制品制造及其他行业排放标准中严格值;抛光工序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逸散在车间;喷塑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在车间;制芯工艺、砂处理工序应在密闭间内进行,企业应加强管理、定期清扫、优化设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控制粉尘;厂区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厂区内颗粒物、NMHC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使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理。做好固体废物的暂存工作,设置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暂存点,按规定设立标识牌。项目产生的废金属屑、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熔化废渣交原料供应商回收利用,注塑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回用注塑工序;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需定期清理,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堆放及处理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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