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凌河阎白段(龙城区)综合治理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大凌河阎白段(龙城区)综合治理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大凌河阎白段(龙城区)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宏策]
招标代码:********040191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辽宁省凌河保护区管理局以朝凌河计发【2014】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朝阳市龙城区凌河保护区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为省专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大凌河阎白段(龙城区)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2.2建设地点:龙城区联合镇嘎岔村段大凌河支流下三家子河河口处
2.3资金来源:省专项资金
2.4项目规模:下三家子河铁路桥至入大凌河口处,治理河长1.38km
2.5工期要求:45天(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8月1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6招标范围:大凌河阎白段(龙城区)综合治理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含潜坝、湿地及绿化工程)
2.7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投标保证金:叁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及市政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承包能力;
3.2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以上等级信用报告并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
3.3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27日至2014年7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到朝阳市龙城区凌河保护区工程建设管理处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到朝阳市凌河局规划建设科备案,备案后到朝阳宏策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4.2报名须知:
4.2.1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份(1)法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项目经理执业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质检员证书(水利专业)、安全员证书(水利专业);(6)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利专业);(7)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8)企业信用报告或未被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证明。
4.2.2请各投标人携带以上材料到朝阳市龙城区凌河保护区工程建设管理处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请携带审查表及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到朝阳市凌河局规划建设科备案再到朝阳宏策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报名合格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到朝阳宏策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7月24日9: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开标室,以招标文件为准。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凌河阎白段(龙城区)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办公地址:朝阳市龙城区中山大街五段157号
联 系 人:伏继伟
联系电话:158*****004
传 真:
邮 编:122000
E-Mail:
招标代理人:朝阳宏策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二段77号
联 系 人:魏 东
联系电话及传真:****-*******
邮 编:122000
E-Mail:chaoyanghongc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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