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其所需的医疗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QPZFCG2014-046;
2 项目名称:上海市青浦区医疗设备采购;
3 招标内容:
包件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采购人
包件一
心肺复苏仪
2
不接受
上海市青浦区医疗急救中心
包件二
监护仪
2
不接受
包件三
除颤起博监护仪
6
接受
包件四
团体无线生物反馈仪
1
不接受
上海市青浦区精神卫生中心
包件五
数字化脑电图仪
1
接受
包件六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
接受
上海市青浦区妇幼保健所
包件七
电动智能采血椅
4
不接受
上海市青浦区血站
包件八
血浆融化仪
1
接受
投标人可以投标1个包件,也可以投标多个包件。
二、 合格的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进行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2、 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售后服务人员;
3、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4、 必须是所投报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或是由最终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代理商;
5、 具有所投报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SFDA)(包括相应的试剂注册证书);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4年6月25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7月5日00:00:00,登录“上海青浦”政府网站(www.shqp.gov.cn)“政府采购”栏目,使用CA证书进入“供应商CA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方式以及下载不成功的,按照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的通知》办理。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投标文件接受时间:2014年7月16日 (周三)09:00至投标截止时间,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7月16日(周三)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 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 投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一楼会议室。
2、 开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一楼会议室。
六、 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青浦区医疗急救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
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庄遇赛
地址:
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104室
电话:
********
邮编:
201700
采购人:
上海市青浦区精神卫生中心
联系人:
张祎娟
联系人:
方志平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采购人:
上海市青浦区妇幼保健所
电子邮件:
qingpuzfcg@126.com
联系人:
龚伟明
电话:
********
采购人:
上海市青浦区血站
联系人:
施取娣
电话:
********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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