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延吉市光明街、公园路等城市节点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2021年延吉市光明街、公园路等城市节点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2021年延吉市光明街、公园路等城市节点亮化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延建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延吉市光明街、公园路等城市节点亮化工程 已由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2021年延吉市光明街、公园路等城市节点亮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延市发改【2021】3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延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项目名称、编号及合同估算价:
标段划分 | 项目名称 | 招标项目编号 | 合同估算价 |
一标段 | 2021年延吉市光明街、公园路等城市节点亮化工程(一标段) | 延建施*******-1 | 约535万元 |
二标段 | 2021年延吉市光明街、公园路等城市节点亮化工程(二标段) | 延建施*******-2 | 约300万元 |
2.2建设地点:延吉市市区 。
2.3招标范围及规模:
一标段:利旧安装及拆除灯杆上的灯笼、新安装及拆除大型造型灯、电缆敷设、配电箱、配管、配线,党建大型平面招牌的安装(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串灯、网灯、雪花灯、五角灯、流星雨灯、福字灯、球灯、瀑布灯、灯带、造型灯、电缆、配电箱、配管配线等安装及拆除,路灯系统安装;利旧安装及拆除灯杆上的灯笼(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工期 92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 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限为2022年1月18日8时30分 至 2022年1月24日16时00分 (周六、周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以下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Lxy970609@163.com),并同时拨打电话(****-*******)进行资料收取确认(电话咨询及确认时间: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XX标段招标文件—投标人名称】。
(1)授权委托书(如有,格式可参考本公告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使用一个固定邮箱(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子邮箱)发送资料,发送的资料必须字迹清晰。
4.2如投标人发送的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邮件回复投标人进行补充或修改,投标人及时完成资料的补充或修改并重新发送。
**投标人必须时刻关注其指定邮箱,并承担未及时读取邮件信息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3投标人发送的资料符合要求后24小时内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要求机打)并加盖公章后,将此表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4.4满足本公告第4.1-4.3要求后,投标人将招标文件款从其 基本账户 转入至 招标代理机构基本账户(开户名称: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账号:********138*****0641) 中,招标文件售价为 300元/标段 ,过期不售,售后不退(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XX标段招标文件款)。
**招标文件的购买以投标人按顺序全部完成以上4条为准。招标文件款务必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限内转入(转入以到账时间为准)。 招标文件购买成功后24小时内,招标代理机构以到付的方式邮寄纸质招标文件和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2月9日9时00分 。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定为 2022年2月9日8时00分 。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 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
5.3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一标段:7万元,二标段:5万元 (人民币),缴纳形式包括银行基本账户转账,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本招标项目不接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5.7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投标人代表须已申领到个人健康码(吉祥码)且体温正常。
5.8高、中风险地区(以最新“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的投标人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内容真实性以发布网站为准,其他网站转载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延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延吉市建工街明河胡同407号
联 系 人:康镇哲 邮编:133000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吉市新村路222号北大新城17(中)号楼3-4层
联 系 人:李海兰 邮 编:133000
电话:****-******* 电子邮件:Lxy970609@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账 号:********138*****0641
延吉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
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2021年延吉市光明街、公园路等城市节点亮化工程( )标段招标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电话:,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
委托期限: 自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注:委托期限内,投标人应保证其授权委托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确保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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