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旺苍县雷家沟河道清淤可回收利用资源销售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旺苍县雷家沟河道清淤可回收利用资源销售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旺苍县雷家沟河道清淤可回收利用资源销售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旺苍县公告时间2022年01月17日16:5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1月18日至2022年01月2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东屏华府社区3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1月28日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东屏华府社区3楼)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旺苍县建设路与百丈街交叉路口南侧(百佳苑南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女士 ****-*******
代理机构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屏华府社区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女士 ****-*******
附件:
附件1

项目概况

旺苍县雷家沟河道清淤可回收利用资源销售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东屏华府社区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大洲政采竞(2022)4号

项目名称:旺苍县雷家沟河道清淤可回收利用资源销售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大洲政采竞(2022)4号。

2.采购项目名称:旺苍县雷家沟河道清淤可回收利用资源销售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

二、服务内容:

1、根据本项目特征制定针对本项目的销售计划。

2、组建专业销售团队,对旺苍县雷家沟拦水坝清淤可回收资源的销售(包含砂砾石、煤料)。

3、对现场已开采出的可利用资源的计量和现场保管。

三、服务要求:

1、对本项目的销售工作负完全责任,采取必要和完善的监督、控制和管理措施,保证销售工作的有序开展。

2、供应商须定期向业主通报销售情况及销售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向业主单位通报情况。

3、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及会计制度,依法完税报税,并每月向业主提供销售工作汇报。

★4、供应商必须在方案中明确清晰的制定销售方案,其中必须完善和制定销售目标。

★5、人员安排:

(1)供应商须组成至少5人以上的销售团队,现场销售人员必须保证100%的出勤率(按日历天计算)。

(2)供应商须出具拟派本项目销售人员名单。

6、销售方式直接以毛料销售,先款后货,销售过程中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全权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不允许出现欠账、呆账及死账的情况,若有此类情况出现,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四、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以服务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服务费率最高为销售额的3%(报价可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超过3%的作为废标处理。

五、其他要求:

1、在销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也不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任何责任。

六、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7天内组建团队开展销售工作,直至可利用资源销售完毕为止。

2、服务地点: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3、供应商须提供营业范围包含煤炭销售和建筑材料的营业执照★

4、验收要求及付款方式:

(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对项目实施成果开展评估验收。

(2)甲方按乙方所推荐的砂石购买者所支付货款总额的百分比(中标价格)支付乙方销售代理费,本协议另有约定的从约定。甲方对乙方销售代理工作成果按月进行考核,每月根据考核结果支付乙方销售代理费用。但是,在产品质量合格并满足市场要求的条件下,乙方应当保证每月推荐的砂石购买者签订砂石买卖合同实际支付货款购买的砂石数量总额不得低于20 万吨;如果乙方每月推荐的砂石购买者签订砂石买卖合同实际支付货款购买的砂石数量总额低于20万吨,则甲方按与乙方实际完成销售砂石数量完占当月目标任务百分比的相同比例支付乙方销售代理费。

注:★项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7天内组建团队开展销售工作,直至可利用资源销售完毕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符合采购人针对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1、供应商需具备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18日至2022年01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东屏华府社区3楼)

方式: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经办人员现场提交以下资料: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和采购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须将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鲜章后进行扫描,将扫描件及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和介绍信》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并提前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人:张女士 ****-*******,QQ邮箱:********1@qq.com。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东屏华府社区3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东屏华府社区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旺苍县建设路与百丈街交叉路口南侧(百佳苑南侧)

联系方式:李女士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屏华府社区3楼

联系方式:张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外包服务 河道清淤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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