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平湖苗坑水厂二期扩建工程污泥脱水干化系统项目设备安装工程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深圳市平湖苗坑水厂二期扩建工程污泥脱水干化系统项目设备安装工程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平湖苗坑水厂二期扩建工程污泥脱水干化系统项目设备安装工程 | ||
项目编号: | 221HA******* | ||
项目地址: | 苗坑水厂 | ||
项目概况: | 为满足平湖苗坑水厂二期扩建工程污泥车间内设备安装需求,需采购设备安装服务。 | ||
公告名称: | 深圳市平湖苗坑水厂二期扩建工程污泥脱水干化系统项目设备安装工程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详见原公告地址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深水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60 | ||
采购控制价(元): | None | ||
交货期说明: | 从项目之日计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次采购内容:包含设备、仪表、电气柜的安装,工艺管道及管道辅件、阀门、电缆、桥架的供货和安装。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1投标人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倒算)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提供的产品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2.2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情形;2.5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6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2.7近三年未发生安全事故、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存在被政府部门或被深圳市深水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等情况。(以上2.1-2.7内容,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二、声明及承诺函”中“投标承诺函”)。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已过期的,如根据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允许顺延的,且顺延后的证书于开标当日有效的,视为仍在有效期内。)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已过期的,如根据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允许顺延的,且顺延后的证书于开标当日有效的,视为仍在有效期内。)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zfcg.sz.gov.cn)等3个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 ||
联系人: | 江工 | ||
联系电话: | 130*****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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