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到期客运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重新出让招标公告
新都区到期客运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重新出让招标公告
内容摘要: span=_toc********9 根据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新都区交通运输局拟对新都区205辆经营权到期的客运出租汽车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重新出让,现就本次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02年,新都区交通运输局将205辆客运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分别授予205个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目前,该205辆客运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均已经到期,根据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与区交通运输局签署的《新都区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期特许经营权须予以收回,并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重新出让。
二、招标内容及评标办法
1、招标内容
重新确定新都区205辆特许经营权已到期客运出租汽车的特许经营企业,特许经营期限为5年,特许经营权出让金为8000元/辆·年,出让金逐年收取。特许经营期届满,特许经营企业按照《成都市新都区客运出租汽车特许经营合同》规定将特许经营权归还新都区交通运输局或新都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单位。
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与投标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的服务质量、责任承诺、企业信誉和有利于规模化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评分。
评审内容包括商务和技术两方面,满分100分,其中商务部分80分,技术部分20分(分值分配详见第二部分第5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内容与分值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和各中标候选人的出租汽车数量分配,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将确定排名前5的为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次重新出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具备下述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合法存续2年以上的在营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截至2014年5月底,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均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2) 具有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车辆购置能力;
(4) 2012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评估达A级以上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
(5) 2012年以来年度审验、年度考核度合格,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达到A级以上;
(6) 2012年以来未出现因服务不规范、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严重不良影响事件;
(7) 2012年以来未发生停运、罢运、非法上访、聚众闹事等恶性违规行为。
企业发生变更的,须出具相应证明。变更后的新企业可沿用原企业的业绩、资信和考核评价等。
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负责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②投标人客运经营许可证;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其他文件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
时 间:2014年6月27日至2014年7月1日 9:00 至 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宏济新路298号世纪朝阳4栋1单元1703
售 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4年7月21日09:30至10: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育英路,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人
招标人:新都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孙成军 联系电话:********522
传 真:********621
咨询机构: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成都市新都区交通运输局
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6月27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