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业务办公用房附属用房及职工食堂维修招标公告

综合业务办公用房附属用房及职工食堂维修招标公告

招标登记日期:编号: GC********1S
工程名称: 胶州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附属用房及职工食堂维修计划工期(天): 30
开工日期: 2014-07-09竣工日期: 2014-08-08
工程地点: 胶州市兰州东路预算控制价: *******.55(元)
计划文号: 青国税函【201】74号规划许可证号: /
招标单位: 胶州市国家税务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于晓莉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交易中心联系人: 赵宏敏交易中心联系人电话: ********
开标地点: 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开标时间: 2014-07-04 16:30:00
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2014-07-04 16:30:00
招标内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无安全文明事故发生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招标投标要求: 一、说明: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报价,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zggzyjyzx.gov.cn)在“网上招标”页面参与投标报价,在“资料下载”页面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工程量清单。二、其他要求: 1、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必须是经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取得密钥并符合招标项目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 2、投标企业根据规定取费标准,同时应考虑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本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合理报价,并作出清单报价书。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公告的要求,凭“身份证密钥”及时登录网上投标系统进行投标报价,正确填写投标报价等有关信息后按系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本项目确定合同价款方式为固定单价。 3、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由招标人进行现场定标。 根据投标报价由低到高得出的排序,招标人推选前两名作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企业资质等级高低排序。投标报价和企业资质等级相同的,按企业注册资金多少排序。投标报价、企业资质等级和企业注册资金相同的,邀请以上条件相同的企业到现场进行电子竞价,最终确定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 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可以依次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组织招标。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异常或呈规律性差异且与招标控制价接近的,视为相互串通投标,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投标结果并重新招标。 5、投标企业中标后1个工作日内应提供与投标报价相一致的清单报价及商务标书(一式两份,经招标单位审查盖章确认后送至交易中心一份)。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公告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清单报价)订立书面合同。 6、履约保证金按招标人要求交纳。7、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1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8、投标人参加网上投标报价时不得恶意竞价,不得低于成本报价,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9、中标后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经招标人提出,交易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招标公告时间: 2014-06-27 16:00:00 -- 2014-07-04 16:0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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