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上金贝村文化展演舞台建设(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上金贝村文化展演舞台建设(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上金贝村文化展演舞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上金贝村民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蕉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1月17日20:1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1月18日至2022年01月2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1月28日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 | ||
预算金额 | ¥61.983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雷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3*****366 | ||
采购单位 | 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上金贝村民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上金贝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雷先生/173*****36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胡 ****-******* | ||
附件: | |||
附件1 | 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3+(2).docx |
项目概况
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上金贝村文化展演舞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JCS-[2022]-004
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上金贝村文化展演舞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项目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主要采购需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其他建筑 |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1项 | 619830.00 | 6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适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可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现场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二级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供应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供应商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格式详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为中小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前述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响应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18日至2022年01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
方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须至我司填写购买登记表,并持以下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填写附件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售价:¥1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上金贝村民委员会
地址: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上金贝村
联系方式:雷先生/173*****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
联系方式:小胡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先生
电 话: 173*****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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