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医院持续血液净化装置招标公告

新华医院持续血液净化装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年6月29日 来源:信息中心 供稿:医学装备部 阅读次数:
湖北省新华医院对所需的医用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合格供应商或制造商参加。
一、谈判编号:XHYXZBB2014-07-01
二、谈判内容:持续血液净化装置。
三、采购数量:壹台(技术参数要求到医学装备部拷贝)
四、使用科室: 肾内科
五、谈判参加人资格要求:
(一)谈判参加人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过年审。
(二)具备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具备制造商授权资格或产品经销代理资格。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
六、谈判文件的要求
(一)资质证明文件:谈判参加人必须在谈判文件中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1、经营和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及制造认可表(国家有相关要求的产品);
3、经营授权委托证明;
4、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明(正反面)等。
谈判参加人所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在法定有效期内,其复印件应清晰并有授权代表签字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谈判,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处理。
(二)详细列明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及谈判文件响应情况。
(三)详细列明商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所投产品市场占有业绩情况(近2-3年武汉市或湖北省主要客户名单),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限、到货期、设备操作培训方式及其他优惠条款等。
(四)详细列明设备配置清单。注明有特殊要求的安装条件。
(五)明确报价(包括配件或耗材价格),以人民币报价。
(六)提供产品图片彩页或样品共评委审核。
(七)谈判参加人应提供谈判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标明单位名称和肾内科持续血液净化装置竞争性谈判字样,在截止日期之前将谈判文件交给买方。院方对不按上述要求操作的谈判人有权拒绝接受谈判文件。
(八)填写《廉洁投标承诺书》(到医学装备部拷贝)
七、谈判文件送达地点及谈判地点:湖北省新华医院新四楼会议室。
八、递交谈判文件截至时间:2014年 6月 30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九、谈判开始时间:2014年 7 月 1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十、谈判保证金500元,参加谈判后退还,无故不参加谈判者不退还保证金。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相应原件备查:
(一)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产品的合法代理证明;
(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谈判参加人代表必须为合格谈判参加人的在职员工,出具谈判参加人代表的社保缴纳证明(由当地社保中心出具)和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一、通讯方式:
湖北省新华医院医学装备部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菱角湖路11号
邮政编码:430015 联系电话********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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