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生活动中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生活动中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学院建设需求,我院就学生活动中心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生活动中心改造工程(详细要求见附件)。 二、工程款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款实行总包干价。投标人应一次性书面报价。 2.本工程的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三、公告时间 2014年6月28日至2014年7月4日。 四、投标截止时间 各投标单位须在2014年7月4日下午5:00前把有关资料送至(可邮寄,仅限于邮政特快专递EMS)我学院法规及招投标处。法规及招投标处位于我学院图书馆806办公室。 五、评标办法 学校组织相关领导和人员进行内部评审。 六、联系人及方式 学院法规及招投标处:赵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 七、投标须知 1.投标人资格 投标者必须具有实际实施本项目的能力,并应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2.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者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本项目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施工资质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原件)。 3.投标代表 投标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者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代表不是投标方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投标者的《法人授权委书》。 4.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2)投标文件所投标的项目必须与营业执照生产经营项目相符; (3)经济标书与技术标书必须分别单独包装并密封。 5.填写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下列要求:所报投标价必须符合招标方技术要求;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改;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在涂改处进行签章。 6.各投标单位对本项目的技术要求不清楚或需要实地看现场的,请咨询建设规划处杨处,电话:0756—*******。 7.投标时经济标书一份,技术标书三至四份。每份标书请独立包装,并加盖公章,且务必在标书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2014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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