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数字皖农”建设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招标公告

《加快“数字皖农”建设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招标公告

《加快“数字皖农”建设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1-18 09:57:15点击:来源:市场与信息化处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省以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为抓手,积极推进数字技术在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领域应用。全省建设省级农业物联网示范点300个、益农信息社1.3万余个,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成运行,农村产品上行网销额达693亿元。据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信息中心发布的2021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报告显示,2020年我省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总体水平达4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1个百分点,居全国第四位。

二、总体考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数字江淮”和省委关于一产“两强一增”行动计划,《加快“数字皖农”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以乡村振兴数字化改革为重点,以砀山、长丰、金寨、歙县、桐城等5个县(市)数字乡村试点和种业、生猪、稻米、水产、茶叶、蔬菜、水果、中药材等8个农业细分行业产业互联网建设(简称“5+8”试点)为抓手,通过试点先行,集聚资源要素,加强政策保障,推进农业农村数字化建设。

三、起草过程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农业农村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若干措施(初稿)》,充分征求、合理吸纳省有关单位、各市政府意见,形成《若干措施(送审稿)》,通过合法合规性审查,经省政府第1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12月下旬,《若干措施》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四、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坚持统筹布局、问题导向,提出10项具体措施:一是推进生产数字化构建,推动种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生产过程数字化改造,到2025年全省建设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数字农业工厂400个。二是推进经营数字化增效,打造高端农产品品牌,大力发展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三是推进管理数字化升级,推动粮食生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管理数字化建设。四是推进服务数字化延伸,健全延伸到村到户的信息服务体系。五是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运用数字技术创新乡村治理模式,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六是推进农业产业互联网建设,通过农业产业互联网打通农业产业链,实现全要素集聚。七是加强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4G深化普及、5G创新应用。八是加强科研攻关和人才培育,推进产学研一体化。九是加强要素保障,加强财政、金融保险、用地等资源要素支持农业农村数字化建设。十是强化组织推动,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建立政府领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机制。

五、创新举措

《若干措施》主要有三项创新举措。

一是着眼农业全链条数字化布局,推进生产数字化构建、经营数字化增效、管理数字化升级、服务数字化延伸及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

二是聚焦农业产业互联网,首次提出推动种业、生猪、稻米、水产、茶叶、蔬菜、水果、中药材等8个农业产业互联网建设,以数字化改革引领行业头部企业数字化流程再造、制度重构。

三是推动数字乡村智慧农业暨农业产业互联网建设有机结合,突出安徽农业大省特色,以乡村振兴数字化改革为重点,以农业产业互联网为引擎,明确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

六、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措施》,通过政策引领、典型引路等措施,加快“数字皖农”建设。

发布部门:市场信息处,政策咨询电话:****-********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省以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为抓手,积极推进数字技术在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领域应用。全省建设省级农业物联网示范点300个、益农信息社1.3万余个,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成运行,农村产品上行网销额达693亿元。据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信息中心发布的2021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报告显示,2020年我省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总体水平达4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1个百分点,居全国第四位。

二、总体考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数字江淮”和省委关于一产“两强一增”行动计划,《加快“数字皖农”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以乡村振兴数字化改革为重点,以砀山、长丰、金寨、歙县、桐城等5个县(市)数字乡村试点和种业、生猪、稻米、水产、茶叶、蔬菜、水果、中药材等8个农业细分行业产业互联网建设(简称“5+8”试点)为抓手,通过试点先行,集聚资源要素,加强政策保障,推进农业农村数字化建设。

三、起草过程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农业农村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若干措施(初稿)》,充分征求、合理吸纳省有关单位、各市政府意见,形成《若干措施(送审稿)》,通过合法合规性审查,经省政府第1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12月下旬,《若干措施》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四、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坚持统筹布局、问题导向,提出10项具体措施:一是推进生产数字化构建,推动种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生产过程数字化改造,到2025年全省建设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数字农业工厂400个。二是推进经营数字化增效,打造高端农产品品牌,大力发展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三是推进管理数字化升级,推动粮食生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管理数字化建设。四是推进服务数字化延伸,健全延伸到村到户的信息服务体系。五是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运用数字技术创新乡村治理模式,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六是推进农业产业互联网建设,通过农业产业互联网打通农业产业链,实现全要素集聚。七是加强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4G深化普及、5G创新应用。八是加强科研攻关和人才培育,推进产学研一体化。九是加强要素保障,加强财政、金融保险、用地等资源要素支持农业农村数字化建设。十是强化组织推动,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建立政府领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机制。

五、创新举措

《若干措施》主要有三项创新举措。

一是着眼农业全链条数字化布局,推进生产数字化构建、经营数字化增效、管理数字化升级、服务数字化延伸及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

二是聚焦农业产业互联网,首次提出推动种业、生猪、稻米、水产、茶叶、蔬菜、水果、中药材等8个农业产业互联网建设,以数字化改革引领行业头部企业数字化流程再造、制度重构。

三是推动数字乡村智慧农业暨农业产业互联网建设有机结合,突出安徽农业大省特色,以乡村振兴数字化改革为重点,以农业产业互联网为引擎,明确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

六、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措施》,通过政策引领、典型引路等措施,加快“数字皖农”建设。

发布部门:市场信息处,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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