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路68、70、72号2-5层办公楼及附属用房7年租赁权

新华路68、70、72号2-5层办公楼及附属用房7年租赁权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我方拟出租持有的房屋,并通过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杭交所”)(或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房屋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如选择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方式实施房屋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杭州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实施办法》、《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或《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杭交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采用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时适用)6、我方承诺,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7、我方承诺按照杭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杭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新华路68、70、72号2-5层办公楼及附属用房7年租赁权

标的编号

HJS2022ZL0042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2-01-17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2-02-07

出租底价

980000元/年

房屋所在地区

杭州市拱墅区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联系人及电话

陈女士********、楼先生********

二、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房产(不动产权证)

房产(不动产权证)

房屋名称

新华路68、70、72号2-5层办公楼及附属用房

坐落位置

新华路68、70、72号

使用现状

空置

物业类型

不动产权证号

浙(2016)杭州市不动产权第*******

用途

商服用地/非住宅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625㎡/房屋建筑面积1791.78㎡

权利性质

划拨/存量房

使用期限

其他披露事项

1、租赁房屋位于杭州市新华路68、70、72号2-5层,招租面积约1690.01平方米,其中2-5层办公楼招租面积约1564.9平方米,1层左侧2间附属用房招租面积约72.15平方米,1层右侧2间附属用房招租面积约52.96平方米。2-5层办公楼无单独不动产权证,为浙(2016)杭州市不动产权第*******号所有权证的部分,附属用房无不动产权证,若遇拆除,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招租面积系出租方实际测量所得,若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租赁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

2、新华路68、70、72号1层为办公楼的进出通道,1层开水间及储藏室不在本次招租范围。

3、租赁房屋不动产权证证载权利人为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出租方杭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更名前的原名称,截止信息披露日,出租方尚未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4、租赁房屋质量、具体位置及房屋面积、水电容量均以现场展示为准。租赁房屋的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租赁房屋在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四、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出租底价

980000元/年

出租面积

约1690.01平方米

出租期限

7年

起租日

以实际交付房屋之日算起7年

免租期

3个月,计入租期不收取租金,免租期租金在第一年租金中减免。

租金支付条件

房屋租金为每年一付,先付后用。后续各期租金由承租方于上个支付期届满日的1个月前直接支付给出租方。

租金调整方式

第二年起的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每年递增3%至租赁期满。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成交后,承租方须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为第一计租年度租金的20%。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详见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

出租用途要求

可办公、可经营,不得经营产生油烟及动用明火炊具的餐饮以及棋牌、KTV娱乐等其他扰民行业,不得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等物品。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详见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前支付交易保证金450000元至杭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3、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交易记录及《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综治责任书》、《廉洁承诺书》等相关合同文件;并在《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签署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租金(扣除免租期租金)、租赁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租赁保证金和第一期租金)。(2)同意杭交所经出租方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该房屋不动产权证证载权利性质为划拨/存量房,证载用途为商服用地/非住宅。承租方在租赁房屋后,因证载用途与租赁用途不一致而需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出租方予以协助,如因此需缴纳相关费用的,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应充分了解上述情况,由此无法办理工商登记及其他行政审批等相关手续,承租方如有损失自行承担。 如涉及到土地年租金的,由承租人负责缴纳。承租方已明确知悉并接受租赁房屋的规划用途、产权情况、性质等限制条件,承租方承诺不因此提出索赔。承租方对其租赁用途所需的相关审批、备案、办证等手续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要求均已清楚了解,对相应风险已知悉并自愿承担。(4)承租方在租赁房屋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取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如法律、法规要求),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承诺按照该执照、批准证等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5)承租方已知悉租赁房屋的经营业态为可办公、可经营,不得经营产生油烟及动用明火炊具的餐饮以及棋牌、KTV娱乐等其他扰民行业,不得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等物品。承租方保证在该租赁房屋所规定的经营业态内,按国家规定依法经营,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6)在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视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收回该房屋,不予返还租赁保证金,由此而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予以赔偿。如承租方确需转租的,应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7)承租方未事先征得按规定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性质。承租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或增扩设备时,不允许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应按规定向出租方以及有关部门办理审批同意手续后,方可进行,其所有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终止后,出租方不予以赔偿。 (8)租赁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间的新增设备及可移动部分可由承租方自行拆卸搬离,新增的构筑物及装修部分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与承租房屋一起移交,出租方不作赔偿。 (9)租赁房屋内无独立的供水、供电设施,承租方承租后须自行安装水、电表分表并承担相应费用。(10)本次租赁房屋包含6个停车位,作为本标的的配套设施出租,不单独计算租金。(11)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详见《房屋租赁合同》。4、交付: (1)本次房屋租赁权的交接,在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进行。承租方按约付清第一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和租赁保证金后,由出租方通知承租方办理租赁房屋的交接手续,承租方应在出租方通知的期限内与出租方办理交付手续。如承租方逾期付款,出租方有权延期交房,但租期不作顺延。(2)交付按移交时现状进行,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出租方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即视为租赁房屋交接完毕。(3)因承租方原因逾期接收的,出租方通知的交付日即视为租赁房屋已交接完毕,承租方逾期接收租赁房屋的,租赁期限不顺延,租赁期限自交付日起算7年。5、承租方须交纳按第一年的一个月租金计的交易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愿在出租底价及以上承租本次交易标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踏勘安排

时间:信息披露期间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133*****966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纳金额

450000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租赁保证金和第一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次日起12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刊登媒体

都市快报,钱江晚报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

附件下载:

********/fa7a8d38a6284bfeb91c57789f96a13d.doc" download="(样稿)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综治管理责任书.doc">(样稿)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综治管理责任书.doc
********/0778c1c08c9d4370a3aa7362efa851a8.docx" download="(样稿)杭州市水务集团租赁单位检查表.docx">(样稿)杭州市水务集团租赁单位检查表.docx
********/f906c4ef9f074e429bc992c04685aefd.docx" download="(样稿)廉洁承诺书.docx">(样稿)廉洁承诺书.docx
********/bbbc********4903a47f*******f3002.doc" download="(样稿)房屋租赁合同(样本2021).doc">(样稿)房屋租赁合同(样本2021).doc
********/32bc54ac6f8c49b69ab806f8bd3449ca.docx" download="1承诺函2.docx">1承诺函2.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楼 租赁 用房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