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海南电网通信运行管控系统维保等项目(二次采购)采购公告
2021-2022年海南电网通信运行管控系统维保等项目(二次采购)采购公告
2021-2022年海南电网通信运行管控系统维保等项目
(二次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2021-2022年海南电网通信运行管控系统维保等项目(二次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进行报价响应。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2021-2022年海南电网通信运行管控系统维保等项目(二次采购)
1.3采购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1.5采购分类:专项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采购代理机构: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1.9采购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日)
1.10项目是否限价:是
2.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描述:2021-2022年应急通信指挥车技术支持服务,主要是对应急通信指挥车进行定检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设备隐患,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2.2标的物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工期 | 备注 |
1 | 2021-2022年应急通信指挥车技术支持服务 | 27.047576 | 1-1 | 2021-2022年应急通信指挥车技术支持服务 | 27.047576 | 27.047576 | 1 | 自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至 2022年12月31日 |
注:本次采购设控制价(即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含本身)以下进行报价为有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的,视为无效报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2 | 供应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3 |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 |
5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6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
7 | 供应商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报价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
8 | 供应商在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包 |
1 | 供应商为设备制造商或集成商,集成商需原厂授权,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的供应商(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所提供的软硬件设备必须在国内运行有良好记录(提供运行报告)。 | 2021-2022年应急通信指挥车技术支持服务[2021-2022年应急通信指挥车技术支持服务] |
4.采购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01月18日12时00分00秒至2022年01月23日17时00分00秒下载加盖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电子章的电子版采购文件,过期无法获取。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购买及响应,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建议提交登记信息时优先选择“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00转1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
5.响应文件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3)商务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与报价文件均以标包(标段)为单位递交。
5.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01月18日12时00分00秒。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8日09时30分00秒。
逾期送达/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5.3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采购)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供应商)在招标文件(采购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供应商)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采购工作组)对其作否决投标(响应)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本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供应商)响应本采购项目及本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响应文件)。
如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供应商)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罚。
6.谈判时间及形式
6.1 谈判时间:2022年01月28日09时30分00秒,具体以采购工作组电话通知为准。
6.2谈判形式:本项目采用录音电话远程谈判方式,被授权人在谈判当天需保持电话畅通,同时具备纸质文件盖单位章及扫描文件上传至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的条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工作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开展,采购公告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
8.采购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
(2)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联系人:云工
电话:********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9.监督和投诉
9.1投诉书内容及无效投诉情形
(1)投诉书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及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无效投诉情形:
①非受理渠道(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采购公示等文件约定之外的受理渠道),且非经由受理供应商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证电子邮箱(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的或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提供的电子邮箱;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完成供应商登记或未在采购项目响应的,需按有效投诉要求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投递的业务异议类投诉举报材料;
②投诉人不是投诉项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③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④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单位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
⑤超过投诉时效的;
⑥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9.2投诉举报渠道
(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涉及采购业务质疑和投诉。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供应商服务大厅
邮政编码:571199
联系电话:********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邮箱:wlfwzxzbk@163.com
联系人:云工
注:澄清质疑不属于投诉范围。对采购文件提出的澄清质疑,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提出需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按要求提交,请勿在上述邮箱(wlfwzxzbk@163.com)提交。
(2)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涉及采购业务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监督室
邮政编码:571199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jubxx1@hn.csg.cn
联系人:苏先生
(3)采购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受理采购有关人员涉嫌违规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纪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570203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jbxx@hn.csg.cn
联系人:钟先生
9.3未按上述受理渠道发送的质疑、异议、投诉等函件,受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和回复。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给采购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加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采购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责及处罚。
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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