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昆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涞水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京昆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涞水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昆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涞水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交通运输部《关于河北省京冀界至涞水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公交路发〔2012〕21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京昆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涞水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公路发〔2013〕02号)批复,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件号:2012-333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筹措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业主筹措25%、国内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涿保定段筹建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京昆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涞水段

2.2建设规模:京昆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涞水段工程起自涞水县义和庄(京冀界),接在建的京昆国家高速公路北京段,经涞水县城西,止于涞水互通式立交,接已建成的涞水至石家庄高速公路,全长约24.194公里。全线在石亭、涞水北、涞水西、涞水设置4处互通式立交。

2.3建设标准及主要技术指标:

2.3.1钢护栏均采用半刚性波形梁护栏,由4mm厚波形梁板、4.5mm厚防阻块、钢管或方管立柱组成。立柱根据防撞等级分别采用φ140×4.5mm钢管立柱(A 和Am 级)和□130×130×6mm方管立柱(SB 级)。波形梁护栏所有构件规格尺寸、材质要求,均应符合JT/T 281-2007《公路波形梁钢护栏》及JT/T 457-2007《公路三波形梁钢护栏》的要求。所有钢构件均应进行热浸镀锌处理,除螺栓、螺母、垫圈等连接件、防阻块、托架的镀锌量为350g/m2 ,护栏板、立柱、垫板、端头等均为600g/m2 。螺栓、螺母、垫圈等紧固件经热浸镀锌处理后应清理螺纹或做离心处理。

2.3.1刺钢丝隔离栅的立柱采用 FRP 玻璃钢立柱,FRP 隔离栅立柱断面尺寸50mm 60mm,壁厚3.5mm。刺钢丝采用12#刺钢丝,刺钢丝隔离栅的立柱间距为2m,每50m 设置一组A型斜撑,路段始末和拐角处设置B 型斜撑。螺栓、螺母、立柱挂钩、刺钢丝均采用热镀锌防腐处理,螺栓、螺母、立柱挂钩的镀锌量为350g/m2 ,刺钢丝的镀锌量为120g/m2 。连接件采用镀塑防腐处理,镀塑层厚度为0.5~0.6mm,颜色为绿色。

焊接网隔离栅由立柱、网片及紧固件等组成。隔离栅立柱为异形柱,外廓尺寸为100 70 1.25mm,焊接网由 5 钢丝焊接而成,网片的网格尺寸为65 200mm。焊接网的立柱间距为3.0m。所有钢构件均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Q235 制作。其他所有钢构件均应先进行热浸镀锌处理后再进行聚酯喷涂处理,立柱的镀锌量为>270g/m2 ,钢丝的镀锌量不小于90g/m2 ,其外层的聚酯层厚度为>0.076mm,立柱及网片的颜色均为绿色,色号由业主确定。

2.3.3标线及标记均采用白色热熔反光标线涂料,并掺有玻璃珠;其材料性能及配比应符合JT/T280-2004《路面标线涂料》的规定。车道边缘线及车道分界线厚度2.0±0.2mm。路面导向箭头、斑马线及45cm线、路面文字标记厚度为3.5mm±0.2mm。减速振动标线为热熔突起型涂料,厚度为6.0mm±0.2mm。

2.3.4突起路标壳体采用铝合金材料,反光元件为棱镜,突起路标的色度性能、逆反射特性、机械性能、耐候性能、耐盐雾及腐蚀性能均应符合GB/T 24725-2009《突起路标》的规定。

2.3.5标志、标牌除小型标志板采用 2mm厚铝板制作外,其余标志板均采用3mm厚铝合金板制成。其中圆形标志做弯边处理,其它标志边缘均采用角铝加固;角铝和滑动槽铝用铆钉铆固在标志板上,铆钉头应打磨平滑。标志板采用3004 铝合金板材制作,角铝及滑动铝槽采用2024挤压型铝合金型材制作。

标志的支撑结构应保证安全、美观、耐用。设计时考虑本地风速、板面大小、路侧条件、标志作用等因素,确定针对不同标志分别采用单柱、悬臂(单、双)、门架、附着等支撑方式。

标志结构中所有钢构件均应进行热浸镀锌处理,螺栓、螺母等连接件的镀锌量为

350g/m2,其它钢构件镀锌量为600g/m2。基础预埋件外露部分也应热浸镀锌处理,镀锌量为350g/m2。

为了提高夜间的视认效果,并使所有反光膜的使用年限得以统一,标志板主线反光膜采用V 类大角度反光膜,匝道及被交路反光膜采用III 类高强级反光膜。

2.3.6具体技术标准详见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8月,计划交工2个月。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类别
标段
工程桩号
主要工程内容


JK-JA1
K0+000-K8+640
钢护栏

JK-JA2
K8+640-K16+015
钢护栏

JK-JA3
K16+015-K24+194.374
钢护栏

JK-JA4
K0+000-K24+194.374
隔离栅、公路界碑

JK-JA5
K0+000-K24+194.374
标线、轮廓标、防眩板

JK-JA6
K0+000-K24+194.374
标志、标牌、里程标、百米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近5年内(2009年6月1日起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新建或改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接受6名投标人报名投标。

3.5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类别投标,且允许中1个合同段。投标人报名时需指定类别,不需要指定所投标段,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各标段入围投标人。

3.6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资质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投标人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

3.7企业信用等级以《关于发布2013年度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冀交办基〔2014〕103号]文件中的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为准。

如在“2013年度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没有评价记录的企业,信用等级按A级对待。

招标人不接受信用等级被评为D级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30日至2014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19层,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显示姓名为准)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7月2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27号(体育南大街与槐岭路交叉口东北角)阳光·格瑞酒店四楼会议室。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涿保定段筹建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涞水县冲之大街179号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19层

邮政编码:074100
邮政编码: 050011

联 系 人:张旭、李明月
联 系 人: 袁贺 任从楠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附件:

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2: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入围投标人随机抽取规则与程序

3: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盖章)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附件2: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入围投标人随机抽取规则与程序

一、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规则

参与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一)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活动在招标人的主持和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由公证机关对全过程进行公证 ,招标人做好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用于随机抽取的器具由招标人提供;

(四)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活动有序进行;

(五)投标人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

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的确定

只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才能取得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资格。

(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到场。

(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了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

三、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程序

(一)招标人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编号:

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编号,并向投标人发放编号卡。编号卡应当载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编号、开标时间等内容,并加盖招标人单位章。

(二)确定随机抽取代码球

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抽取代码球一套,作为本次抽取入围投标人的代码球。

(三)随机抽取投标人代码号

由招标人代表和公证人员核对投标人数量和代码球,数量和代码一致后按照投标人编号,由抽取器具随机产生每个投标人的代码号。

(四)随机抽取各标段的入围投标人。

1、第一轮抽取各标段的第一名入围投标人,第二轮抽取各标段的第二名入围投标人,依此类推。

2、每个标段将产生5名入围投标人;当投标人数量小于标段数量的5倍时,按照均衡分布的原则,依据标段顺序每个标段产生3-5名入围投标人;当投标人数量小于标段数量的3倍时,将按照每个标段至少3名投标人的原则,依据标段顺序确定参与首次开标的标段,然后产生相应标段入围投标人。未能开标的标段,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如果遇到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发生故障,导致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过程中断时,招标人及时宣布发生故障之前的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并请投标人代表、公证人员、监督人员三方对故障发生情况进行书面确认。故障排除或更换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后,招标人应宣布继续后续的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

4、当同一标段先后抽取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时,先抽取的投标人入围,将后抽取的投标人代码号放回抽取器具后重新抽取该标段下一名入围投标人。(注:适用于多个标段)

5、当抽取的投标人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存在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时,不得在本标段入围,将抽取的该投标人代码号放回抽取器具后重新抽取该标段下一名入围投标人。 (注:适用于已经确定监理单位的项目)

当投标人家数超出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最大容量时,招标人将采取分组的方式进行抽取。

四、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的确认

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束后,招标人当场宣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抽取结果由招标人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公证人员签字确认。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视为该投标人默认抽取结果。
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申请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 100万元。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09年6月1日起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新建或改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过去3年(2011年6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岗位
数量
资格标准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至少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项目经理备选人
1

项目总工
1
工程师,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至少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项目总工备选人
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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