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人民检察院亮化工程采购项目
社旗县人民检察院亮化工程采购项目
社旗县人民检察院亮化工程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建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社旗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对社旗县人民检察院亮化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社旗县人民检察院亮化工程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JXZB-2021-59
1.3、项目地点:社旗县人民检察院院内
1.4、质量:合格
1.5、工期: 10日历天;
1.6、招标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1.7、项目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191258元
1.8、项目概况:采购及安装洗墙灯、线条灯 、光束灯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3、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项目采购内容。
2.4、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共3项的查询结果打印件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项目评审结束前)【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信用查询截图存在看不清、查询内容不全等问题,采购人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企业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
三、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当天投标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不予评议。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
4.1、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2022年1月19日上午8:30时至2022年1月21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休息,下同);
4.2、地 点:南阳市卧龙路与车站路交叉口蓝钻星座417室;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竞争性谈判文件。
5.2地点:南阳市卧龙路与车站路交叉口蓝钻星座417室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社旗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贺先生
电 话:****-********
地 址:社旗县香山路西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建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力
电 话:135*****661
地 址:南阳市卧龙路与车站路交叉口蓝钻星座417室
2022年1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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