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送达公告
《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送达公告
张延:
1996年12月18日,原怀柔县房屋土地管理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宗地出让合同号为96101号,宗地位于怀柔北宅乡(现怀柔区桥梓镇北宅村),面积为666.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价款为20001元。
我局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认定书》,文号为京规自怀闲认〔2021〕9号。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原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十四条的规定,经报请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市政府部门文2021第4267号),我局依法无偿收回上述闲置土地使用权。按照相关程序规定,我局依法向你方发出《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京规自怀闲收〔2021〕1号)。因无法通过你方原有的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以直接、留置、邮寄方式送达,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请你方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交回土地权利证书。逾期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我局将直接公告注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权利证书。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京规自怀闲收〔2021〕1号)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2022年1月18日
(联系人:程梦林;联系电话:********)
附件
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
京规自怀闲收〔2021〕1号
张延:
1996年12月18日,原怀柔县房屋土地管理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宗地出让合同号为96101号,宗地位于怀柔北宅乡(现怀柔区桥梓镇北宅村),面积为666.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价款为20001元。
我局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认定书》,文号为京规自怀闲认〔2021〕9号。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原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十四条的规定,经报请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市政府部门文2021第4267号),我局依法无偿收回上述闲置土地使用权。请你方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交回土地权利证书。逾期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我局将直接公告注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权利证书。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我局联系人:程梦林 联系电话:********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2021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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